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

如今在上海生活着大量的外地人,其中有些家庭出现感情裂痕,闹到了离婚这一步。开始的时候,双方最好能够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实在不行,只能通过发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作出判决。那么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可以发起么?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在上海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或未居住满一年则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2、另由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或上海居住证来确认已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便法院受理本案。3、离婚中需注意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财产的分割等问题。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三、起诉离婚的时效是多久?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由此可见,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管辖原则执行。按照上海市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海诉讼离婚外地人也是可以在上海发起诉讼的,但是必须满足持有上海居住证一年以上。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条件,外地人只好回到原籍办理诉讼手续。



相关内容:

·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
    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 一、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 1、土地用途管制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农业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设施农用地复耕保证书、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委托补充耕地协议书、设施农用地选址位置图和平面规划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营者利用设施农用地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依法签订用地协议并备案;生产结束后,应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是一项为了完善我国的城乡建设和公共建设必须进行的一项政策活动。这项活动已经实施很久了。国家因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征用普通民众的土地再回馈给民众相应的补偿款,也俗称为拆迁款。那么,以宁夏为例,今天,我们来聊一下关于宁夏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征地 1、概念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国家大力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对于依法征用的农村土地,国家要给与一定的补偿。实际操作中,双方因为各种因素产生纠纷的事情很多,所以就要双方对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那么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


·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如果您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 ,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有很多房产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房屋产权是您。但是要及时补办。准备好相关资料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的,开发商缴纳了使用费后才能使用,产权人买入后也就有了使用权。下面让我们为您详细解释。欢迎阅读。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只要有房产证,产权就依法受保护。不少房产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像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仅是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当中的重要的环节,也是政府吸纳社会资金的有效方法。各地对国有土地的出让政策也有不同,今天为打家介绍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一、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晋城市政府批复; (二)...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农村很多土地进行规划整改。那么对于集体土地我们有了解吗,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呢?一、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价格是什么?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价格是什么?您知道,我们使用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当国家向我们征地时,国家会向我们做出一定的补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征地补偿。但是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差异征地补偿价格都是不同的。本文仅针对河北省征地补偿价格供您参考。那么你知道河北省征地补偿新价格是什么吗?《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河北省征地补偿新价格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征收耕...


·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可以拒绝吗
    一、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可以拒绝吗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


·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重庆市为了改善交通状况,修建了不少高速公路,在修路过程中,要占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在征地过程中,因为补偿不到位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影响了项目进程。其实,征地补偿是有标准的,不能过高也不会过低,那么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按照重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相关文件规定,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耕地补偿年产值按中值计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集体手上获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才可以进行楼房土地的施工,简而言之就是获得许可后才可以盖房,买楼。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是建造的楼房是商品房则一开始是有70年的产权,但是盖楼房需要时间,当购房者买购得楼房,其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是在无形中减少了。 一、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购房者在购买楼房土地使用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