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不管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都是违法行为,它们都对公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法律绝对不会允许。有人会问,那么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我们已经将与之相关的知识整理在下方,欢迎阅读。
一、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分别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验,由检测仪打印出结果,被检人当场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只要有两名交警在场,检验结果便可生效。 酒后驾车扣12分,并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至2000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上内容,各位应该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血液溶质质量分数有所了解了,开车的朋友们请注意,为了您和路边行人的共同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以及醉酒驾车。倘若您还有什么不大明白的地方,在线专业律师可以给您解答。



相关内容:

·工伤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
    工伤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


·一、在交通事故中三七责任有误工费吗?
    一、在交通事故中三七责任有误工费吗1、除了医疗费之外,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补助金等均是在12.2万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的,再根据双方事故责任比例赔偿。2、如果受害方或责任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赔偿责任比例适当减少10%。体现优者负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


·交通肇事刑事被告人认罪陈述词范本是什么?
    交通肇事属于较常见的交通事故,在现实的生活中您还是小心驾驶才是。一般交通肇事事故涉及到被害人伤亡,所以属于刑事案件来受理。法院在宣判前也会让被告人做最后的认罪陈述词,那下面我们就交通肇事刑事被告人认罪陈述词范本和相关的法律依据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肇事刑事被告认罪陈述词范本: 最后陈述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被害人家属:你们好!今天,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非常悔恨,内疚,对被害人的死...


·一、交通事故评残在什么部门?
    一、交通事故评残在什么部门? 交通事故的评残部门是公安部门推荐的鉴定机构,交通事故保留伤残等级鉴定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


·车辆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车辆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吸收了英美法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属于惩罚性赔偿而非补偿性赔偿,意在通过对方请求人提供较充分的补偿,鼓励消费者同欺诈行...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一、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怎么处罚?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一、车辆逆行会处罚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会给交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由于逆向行驶与正方式过来的车辆是两个行驶不同的方向,非常容易造成交通违章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情...


·酒驾肇事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按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


·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现在开发商卖房基本上都是采用期房销售的手段,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然后约定一个时间交房,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如何赔偿 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是否具有的明确条款,其次购房人要注意该条违约金的比例是以购房人已付房款为基数的,包括银行贷款按揭部分,同样条款对不同方式...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是否还可以提交证据: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要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


·交通肇事罪谅解书判决会减轻吗
    交通肇事罪谅解书判决会减轻吗交通事故有谅解书 ,可以从轻处罚。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应考虑的因素应当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一)法定因素1、 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否构成立功等因素。2、 看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首先是刑期的要求,对...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条?误工费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