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失职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国家的商检部门工作人员如果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没有做好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构成商检失职罪,商检失职罪是指过失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故意认为造成的,这又与徇私舞弊罪有了根本的区别,那么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商检失职罪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商检失职罪客观方面表现:
商检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分,商检机构的工作职员玩忽职守,严峻不负责任,对应当检修的物品不检修,或者延误检修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添加概述等所谓玩忽职守,严峻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职守或者不准确,不当真履行自己的职守。
在商检失职罪详细表现为三种情况:
(1)、对应当检修的物品不检修。
根据《商品检修法》第5条划定,对于《商检机构实施检修的入出口商品种类表》中所列的商品(除经收货人,发货人申请,国家商检部分审查批准可以免检的外),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划定必需经商检机构检修的入出口商品,必需经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分,商检机构指定的检修机构检修。
应当检修而不检修,并出于过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即构成商检失职罪。
应当检修而不检修,既包括根本不作检修,又包括固然检修但只对部门物品及内容入行检修,即不合错误应当检修的入出口商品就其品种,质量,规格,数目,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作全面的检修。
商检失职罪(商检产品)
(2)、延误检修出证。
其是指固然对应当检修的入出口商品入行了检修,但因为工作拖拉而致商品检修出具结果超出了法定的商品检修出证的期限。
此时,只要超出了时间,不论其检修结果是否犯错,都可构成商检失职罪客观行为。
根据《商品检修法》划定,对入口商品,应当在对外商业合同商定的索赔期限内检修完毕,并出具检修结果证实;对出口商品,则要求在不延误装运的期限内检修完毕,并出具检修结果证实。
(3)、错误出证。
是指对应检商品入行检修后所出具的检修结果证实内容错误,与被检商品的客观情况不相符合,如把合格检修为分歧格,分歧格又检修成合格等。
既可以是检修的全部内容不符合事实,也可以是其中的部门内容,如规格,数目,包装等部门内容不符合事实商检失职罪居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
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大批出口商品被退归,或者给予外商巨额经济赔偿;大批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入口分歧格商品不能使用,销售;严峻损害了对外商业关系;使国家的声誉受到严峻影响等等。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尺度的划定》(试行)的划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商检标徽
(1)、因不检修或者延误检修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入出口商品不能入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修或者延误检修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分歧格商品入口或者出口,严峻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修或者延误检修出证,错误出证,严峻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上述就是商检失职罪客观方面的表现,触犯了商检失职罪的我国法律规定工作人员一般处5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况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一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可以看出商检失职罪是量刑幅度较大的罪名,毕竟造成的是国家的利益受损。
相关内容:
·判拘役缓刑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判拘役缓刑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
·单位犯罪的数额一般有特别限定吗?
单位犯罪的数额一般有特别限定吗?
一、单位犯罪的数额一般有特别限定吗?
(一)单位犯罪界定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
·14岁持刀抢劫三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14岁持刀抢劫三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14岁持刀抢劫三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14岁持刀抢劫三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周岁抢劫的,按照抢劫罪论处,要追究刑事责任,抢劫三起,犯罪性质较为严重,虽然未成年人应该从轻减轻处罚,可能判刑也不会低于五六年。出于好逸恶劳、急需用钱等原因,有人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有时为了恐吓受害者得到更多的钱财犯罪分子还会持刀伤人。
二、持刀抢劫伤人判多久
...
·刑诉法39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39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一种有可能严重危害社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行为,而我国的刑法对于非法集资也有详细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有哪些?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一、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
·关于审理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抢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全以及秩序的犯罪,您需要了解的是,抢劫罪在我国被规定为犯罪,因此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审理抢劫罪有司法解释进行规定,那么,关于审理抢劫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多次结伙抢劫,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
·故意伤害罪致死起刑点为多少年?
故意伤害罪致死起刑点为多少年?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
(1)招募、运送卖淫人员人数较多的;
(2)招募、运送的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患有严重性病的人数较多的;
(3)...
·量刑三年以下会判多久
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根据监狱法的规定是可以减刑的,只是减刑幅度不会太大。一、是刑法规定减刑的幅度要求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二、是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是按百分考核的,以一年为期限。每月一次,登记公布,分数兑换奖励和功,按奖励和功的多少以及你的服刑表现来呈报减刑。三、年以下的罪犯,没有特殊表现的,一般可以受到减刑6个月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怎样的?
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怎样的?
?一、过失决水罪认定标准
(一)过失决水罪与自然水灾的界限:
前者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而引起的水灾,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自然水灾并非人为的水灾,而是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造成。如山洪爆发、雨水过多、河堤决口、地震等原因造成的水灾。
(二)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的界限:
过失决水罪与决水罪都是以决水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
·非法传销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非法传销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