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姻法中对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从来都是离婚父母不变的话题。其中的抚养费问题,通常都是父母争议的焦点。对此我国《民法典》中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规定的内容吧。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民法典》第1067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关于对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对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来讲,此时也是需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支付抚养费就是履行义务最好的表现,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


·拘留所能单独关押女的吗?
    拘留所能单独关押女的吗?拘留所一般不会单独关押女的,行政拘留一般都是集体关押,行政拘留关押在拘留所。《拘留所条例》第九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二、行...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自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之后,随之也实施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取到这笔奖励费用。天津的独生子女父母很是关心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从领证之日到子女14岁止。每个城市乡镇之间的差异决定了费用的大小及其中的福利待遇,下面就来详细介绍天津的具体情况。 一、天津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目前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


·夫妻办离婚会有赔偿吗?
    夫妻离婚会有赔偿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二、离婚案...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生效才可以,记得找一审法院索取生效证明,上面会注明判决书生效的日期、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因此建议拿到生效证明后再领取结婚证,而且民政局一般也会要求提交离婚判决书和生效证明的。如果是二审判决书,那么作出即生效。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交二审判决书即可。二...


·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
    一般离异家庭的父母都对孩子怀有愧疚之心,认为没有给孩子一个健全的家庭,使孩子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缺失了一方的爱,所以离婚时,想尽一切办法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自己要尽一切努力让孩子过得更好,那么,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取小孩抚养权要考虑什么因素 (一)提供自己与配偶情况的证据 这是指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思想品质方面的等等,谁的经济情况好,谁更有利于孩子的...


·起诉离婚需要花费多少钱
    如果能够协议离婚的话,相信很多夫妻都是不会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毕竟起诉离婚不仅会花更多的时间、精力,花的钱也是比协议离婚多的。但有的人却并不了解起诉离婚需要花费多少钱,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院收取的费用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责任,按照责任的大小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如果法院立案...


·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实践中,男女订立婚前财产协议,首先需要搞清楚婚前财产的范围,这样才能进一步确定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那么具体来说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


·大家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拆迁需要给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以及回迁
    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拆迁需要给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以及回迁房等安置。比如说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那么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回迁房买卖合同最新应该怎么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回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


·什么是“假离婚”呢?
    什么是“假离婚”呢?假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基于某种目的,或者是为获取某个不正当利益,假借离婚,达到自己的目的。假离婚的后果:“假离婚”是有一定的风险性的。当事人为了达到“逼真”的效果,往往会采取诉讼离婚的手段。夫妻双方一旦领到“离婚证”,他们的夫妻关系就废除了。也就是说从此刻起,无论男女双方谁想再婚,都有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婚姻存在期间借有巨额债务,...


·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
    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一、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 法院判决书与民政局所办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二、离婚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