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自己在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的过程当中,最重要的结果就是自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报酬,这是作为一个劳动者最最基本的权益。如果在生活当中有劳动者遇到自己的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不对自己的工资进行发放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讨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收齐相关法律文书,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二、单位拖欠工资要补偿吗?

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补偿,原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

三、企业拖欠工资的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拖欠工资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处以拒不整改企业支付职工应发工资额50—100%的赔偿金,处以屡教不改企业2000元至20000元罚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一)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2日支付劳动者上个月的工资报酬,但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约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则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对于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超过十五日给劳动者结算工资报酬,则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

(三)用人单位支付在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支付工资的,也属于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我们可以看出,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讨伐工资的流程主要为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相应的材料,然后自己最好聘请一个律师,来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另外要注意的是自己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可以继续从事自己的工作,企业如果真的存在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是会受到处罚的。




相关内容:

·通常药店辞退员工有补助吗
    通常药店辞退员工有补助吗?药店辞退员工通常是没有补偿的,因为药店作为个体工商户,和员工建立的都是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劳务关系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


·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都有什么 (一)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 (l)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挤到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


·做工伤鉴定评估等级注意什么?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外界因素或者突发职业病导致劳动力丧失或者是死亡的,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伤鉴定的过程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情,比如鉴定的时间,鉴定需要携带些什么材料,鉴定的程序也应该熟悉。员工在生命权受到伤害的情况下,一定要保障自己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那么做工伤鉴定评估等级注意什么?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 1、伤(亡)者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


·现在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之前,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有
    现在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之前,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上有着各种工作上的待遇,比如假期、工作待遇等等,当这份合同有了争议时,该怎么办呢 ?接下来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劳...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一、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分别规定了禁止收取员工押金和违法收取押金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和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


·有事实没有证据证明跟公司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维权须有侵害与侵权事实存在,同时,要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事实的成立才能有效维权。没有相应的证据,即使告了也很难得到法律或法院的支持。没有证据支持除非侵害人或侵权人能主动承认或承担外,没有胜算的把握。证据是客观事实发生展的印证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


·工地受伤怎么申报工伤?
    工伤认定是依法对职工因工负伤是否属于工伤或者是否属于工伤进行定性行政确认的行为。劳动者的工作或被认为是工作过程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了对人的工作过程定性行为的违反,以确定违反的主体。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提交申请工伤鉴定、你应该填写“工伤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复制劳动,劳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和其他认证材料(证明用人单位...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员工需要补偿吗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员工需要补偿吗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也可以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工资双方协商,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就算员工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也不会受理,而且,你们签的不是劳动合同,是劳务协议或叫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吗?
    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吗? 一、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 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第二步,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第三步,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


·建筑工程招标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招标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公开招标应携带资料: 1、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有规划许可证的请提供规划许可证); 2、开户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3、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一式三份)(市招标办网站下载); 4、招标公告(一式三份); 5、招标代理合同(附代理人员名单)或者自行招标许可证; 6、开挖深度5米以上,需提供基坑围护方案; 7、装饰工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劳动者如何避免被驳回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
    劳动者相对于企业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很多企业都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侵害劳动者应有的利益,比如,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为此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了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情形。那么,劳动者如何避免被驳回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详情请参考下文。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为了避免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被驳回,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


·哪些岗位适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哪些岗位适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可以从事哪些工作劳务派遣工和派遣公司签合同,之后被派遣公司派到工作单位工作。实践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区别,同时劳务派遣工也只能从事一些补充性的岗位。那么究竟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工企事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