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违反竞业限制解除合同是什么意思?

随着行业竞争的白热化和人才流动的频繁化,许多企业为了在核心人才流失的情况下,确保研究成果、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等关键性竞争手段不被窃取,纷纷采取了竞业限制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那么,违反竞业限制解除合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一、竞业限制的性质和目的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竞业限制义务主要目的有:
1、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某些劳动者基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比较容易获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关系解除后该劳动者带走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并有可能借此为自己谋利。
2、防止同业挖墙角。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在同业竞争中尽快获得优势,不惜花大价钱去引诱竞争对手的优秀人才跳槽;更有甚者则是直接以获取竞争对手商业秘密为目的而引诱员工跳槽。
3、防止用人单位人力资本流失,鼓励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在职劳动者考虑到离职后的就业机会受限所导致的收入降低,一般情况下就会谨慎的选择是否辞职。可见,劳动法中竞业限制制度,是以保护商业秘密、抑制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为目的的。
二、违反竞业限制的后果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当双方有异议时,仲裁及审判机构可以根据公平合理原则,参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相应调整。
三、竞业限制的解除

1、用人单位的解除权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的无条件解除权,这样规定说明竞业限制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正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才有竞业限制的规定。
2、劳动者的解除权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规定赋予了劳动者过错解除权,即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可以解除协议。竞业限制是企业为了保护自身的商业利益而与离职劳动者达成协议,违反竞业限制的惩罚主要是经济措施,而解除竞业限制的主动权在于企业,劳动者只有在企业先违约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解除竞业限制。



相关内容:

·如何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
    人们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谨慎预防遭遇合同诈骗。不过,很多人会将一些经济纠纷误认为合同诈骗,或者是将合同诈骗当做经济纠纷,从而没有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维权。那么,应该如何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呢?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对于合同诈骗怎么界定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如何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各种虚构事实的方法...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


·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看,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方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这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


·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 一、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投保人无力负担能解除保险合同吗
    可以。投保人超过应交保险费日期60天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自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未缴纳保险费,且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新的缴费协议,保险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法律依据:《保险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一、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民法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 二、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找专长律师: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房屋要进行装修之前,房屋所有者会与装修公司签订一个装修合同。但是大部分装修公司并没有自己的装修产品公司,而是要与装修材料公司进行协商,最终签订一个装饰材料购销合同,但是在签订时还是应该要注意会有特殊情况的出现。因此的我们下面为您列举一个完整的装饰材料购销合同的范本。 装饰材料购...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在大城市打工的外地人,很多人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管是通过中介,还是和房东直接接触,都需要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条款中,租客要特别注意违约条款,其中对出租方违约责任、违约赔偿范围及违约金等要做出明确规定,那么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我们为您分析下这个问题。一、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


·法律对担保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担保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生活中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意外,所以很多条款总是不能按时的完成或兑现,所以便有了违约金条款,以防当事人在被违约后能合理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法律对担保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今天在这里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法律对担保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


·如何进行合同纠纷诉讼?
    合同纠纷有多种多样,比如因房屋买卖问题而产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购销合同纠纷、技术转让合同纠纷等等。不管什么类型的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产生合同纠纷该怎么解决呢?如果当事人决定提起合同纠纷诉讼,应该如何进行合同纠纷诉讼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产生合同纠纷该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