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人违反公司法的情形有哪些

法人违反公司法的情形有哪些?

法人作为公司的代表肯定是要为公司发展考虑的,在拥有权力的同时就要履行作为法人的义务。但是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也会存在部分法人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况下为公司寻求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那么法人违反公司法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部分常见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则是违反民法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着公司行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公司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法律上认为具有整体意志属性,因此原则上视为公司行为,该民事责任一般由企业来承担的。但也有情形例外,比如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将对外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常见的民事责任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典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严重失职或与合同相对人串通签订、履行合同,损害本公司产生的赔偿责任。

2、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东身份,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则应向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

常见情形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除应当向本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按照发起人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利用与其他单位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的自有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第二部分常见行政及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相应法律规定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刑罚的刑事责任。

行政及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

行政及刑事责任交叉的情形: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二)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公司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公司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其他常见刑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通常以单位的意志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违法行为的,大部分情况下是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仅处罚单位,对单位判处罚金,很多情况下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大部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掌握企业事务的负责人、主管人员,故一旦构成单位犯罪,难辞其咎。

除上述刑事责任外,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常见罪名如下: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二)妨害清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一];

(四)虚假破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二];

(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八)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九)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十)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十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十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十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十四)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十五)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以及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交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十九)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二十)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二十一)逃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二十二)骗购外汇罪[《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

(二十三)洗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二十四)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二十五)票据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二十六)信用证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二十七)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二十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二十九)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三十)假冒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三十一)侵犯著作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三十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三十三)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三十四)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能成为一个公司的法人,肯定是想站在公司发展的角度上思考问题。但是在考虑问题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现行的法律考虑问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公司考虑发展的问题,不要不小心作为法人违反公司法。如还有疑问,请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公司被收购会炒掉财务吗
    看具体情况:一、如果收购后,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或者需要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确需解聘财务的,财务会被解聘;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财务不会被解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纷纷开展海外并购业务。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通过查阅最近关于海外并购的资料,将这些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有哪些新特点?1、并购企业性质和规模多样,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活动引人注目。近年来,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活动剧增,但过去从事跨国并购活动的多数是规模巨大、实力雄...


·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小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小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没有说补签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发展,劳动法中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会在劳动合同中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呢?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两倍的工资给劳动者。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


·公司法股东告公司的情况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告公司的情况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由很多股东构成,其中包括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作为公司股东,有监督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在引发的公司诉讼案件中,包括股东之间的诉讼及股东与公司的诉讼等。那么,公司法股东告公司的情况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公司法股东告公司的情况是什么?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的内容 一、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国有公司包括几种?
    公司法中国有企业分类几种?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础上,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想要经营的范围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面即可,凡是记载在营业制造上的经营项目都属于企业的营业范围。 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 1、合伙人至少在两人以上,合伙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合伙人之间需要签订书面协...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退股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退股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股东退出的机制还尚未完善,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同时我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世界强国,而我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各个企业公司的发展,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的性质,公司的设立运行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那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退股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股东要如何退股?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不过既然是公司就必须先设立否则也不会存在,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需要上市的话,也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到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2、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如何处罚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如何处罚原则上,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可能涉及到相应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1、民事责任方面,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原则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并非一律无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无效。2、行政责任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