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异地起诉离婚费用一般是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若感情破裂等缘由,是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在离婚是就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当事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在不同的地方办理离婚的费用时存在着差异的,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异地起诉离婚费用一般是多少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异地起诉离婚费用的成本有多少

诉讼离婚即取决争议标的价值一旦离婚案件进入了法院诉讼程序,当事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案件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相对偏低,大多数案件的诉讼费用都在100元以下,诉讼费用超过10000元的案件很少。

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由于法院判定离婚的标准比较严格,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夫妻感情已破裂”之法定条件,因此,大多数案件在第一次离婚诉讼被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也就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故大多数离婚案件所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就会相对偏低。

只有个别案件由于涉案争议标的价值高,案件疑难复杂等原因,法院才会收取较多的诉讼费用,除了诉讼费用外,诉讼离婚还牵扯到律师费用。

律师收费现在大多实行的是协商收费,虽各省都有律师收费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以协商为主。

这是因为,无论哪个标准对不同的律师都会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律师收费不仅和案件的财产数额有关系,更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有关系。

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一是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会越高。

其二,风险代理:先交一定的基本费用,然后再确定一个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其难度一般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和地区,需要律师进行大量调查取证工作。

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在3000元左右),尔后由律师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将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一般在10%~20%。

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几个阶段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异地起诉离婚费用是与诉讼案件有关的纠纷财产相关联的,故而不同的案件的收费都有可能是存在着差异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在当地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除外,此时,收费标准与本地人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


相关内容:

·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当前我国的二手房市场十分活跃,房屋交易在市场上十分频繁,但是由于许多人对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并不特别了解,因此买房时有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我们知道,房屋需要有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才可以证明其完整产权,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有些人会认为房屋契证即土地作用证,那么,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房屋契证...


·宅基地有哪些纠纷呢?
    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 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德钦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德钦县升平镇、奔子兰镇、佛山乡、云岭乡,平均补偿标准:4257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德钦县羊拉乡、燕门乡、霞若乡、拖顶乡,平均...


·邢台市征地补偿条例有什么?
    邢台市征地补偿条例有什么? 征地补偿是现在的一大热点,是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法律问题之一。关于不同的地区具体的征地补偿会有所不同,但是差异不会太大,现在具体来了解一下邢台市征地补偿条例有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邢台市的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以及工作程序问题。 邢台市征地补偿条例有什么?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多久
    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多久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一般土地享有的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且使用时间一般是有一定限度的。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享有的权利与一般土地的使用区别不大,只是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上有一定不同。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别墅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多久?不属于自己的。 别墅是永久的,70年后土地使用权,除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会给一定的补偿),可以续签土地使用权,交一定的土地...


·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改善重庆地区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提升重庆的整体居住质量,重庆在很多地方施行了土地征收。征地现象的出现,势必涉及到被征地老百姓的补偿问题。那么,重庆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因建设厂房需要土地的时候,要通过参加土拍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物权,在很多土地使用权纠纷中,双方都会围绕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存在争议,那么,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如何界定? ?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6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


·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的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收了,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被征地农民,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一般情况下,这笔补偿款金额还不小。对于云南鲁甸地区的农民来说,比较关心的是,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鲁甸征收土地吗?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土地共有三类: 1、一类区片范围:文屏镇、桃源乡、茨院...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建水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临安镇,平均补偿标准:53604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西庄镇、曲江镇、 南庄镇、面甸镇,平均补偿标准:34056...


·农村离婚财产土地可以分割吗
    (一)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在离婚进行分割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分割: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的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其在原居住地已经承包而新居住地没有分配其承包土地,原承保的土地不会收回,同时也不享有另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如果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对居住地承包的土地共同经营、管理,所获得收益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以及其他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次,对夫妻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合同主管部门审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合同主管部门批准(流转成功)。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 2、流转...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众所周知,当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时,企业会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破产企业员工如何安置?带着这样的问题,下面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您。一、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按照破产财产处置破产财产处置前应由具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评估价值作底价通拍卖、招标等式依转让处置企业土使用权所足安置破产企业职工足部应处置其破产财产所拨付企业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