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属满的, 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体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注规的规定办理。一、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对于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出台了过渡性措施,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
·老宅基地拆迁,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哪个更合适? 一、老宅基地拆迁,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哪个更合适?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怎样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而农村的房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如果置换的也是农村房屋,可以考虑货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 在农村分家后原土地使用证能分吗?1、原土地使用证是不能分割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以家庭即一户为单位,经向人民政府申请,审核,批准后,合法取得拥有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是这个家庭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并不是该个人的独自使用权,而是对该家庭以户为...
·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工作很多地方都开展过,海城市也不例外,海城市为了规范征地工作出台了征地管理办法以及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根据海城市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国家的基本要求制定的,符合当地的要求,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具体的补偿标准的内容。一、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州管理区、兴海管理区、响堂管理区、经济...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可能国家为了社会的一些利益的需要,比如说再建一些高速公路或者是建机场,那么是需要征收土地的,因为只有征收土地,才能够进行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当然,征收土地需要遵循法定流程,很多人想知道。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一、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强制征地程序是怎样的呢?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
·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是怎样 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是怎样 一、如何查询土地承包合同 1、在国土局官网上查询 2、在当地农业局查询 二、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生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签终生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
·收到了没有盖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吗? 一、收到了没有盖章的征地公告,它有法律效力吗?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公告是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的,如果没有盖章,征收公告是没有效力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迁坟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收的有效条件有三,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依法进行征收。 (一)迁坟注意事项: 1、迁坟前,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由墓主亲属将坟墓迁葬到指定地点,并按规定标准补助;逾期未迁者,由用地单位代为处理。 2、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迁移的坟墓,必须严格执行岳阳市殡葬改革制度,迁葬地...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大理州巍山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南诏镇、永建镇、大仓镇、庙街镇,平均补偿标准:47760元/亩。 二类...
·农村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子女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子女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个家庭消亡除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办理。2、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方式增加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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