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自从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现在基本上每个家庭对孩子的抚养都是十分关注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孩子是每个家庭最重要的核心成员,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也是夫妻离婚纠纷当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具体相关原则规定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我国《民法典》当中孩子的抚养权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的。首先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受到任何的影响,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夫妻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裁决。法院对孩子抚养权判决的原则也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机会会大一些。


相关内容:

·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合法吗?
    一、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合法吗? 家属没钱赔与直接拘留批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符合批捕条件就可以批捕,这是合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家属通常会陷入巨大的恐慌中,理不出头绪,不知道应当做什么,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亲属无法会见,不了解案情,盲目中可能还会乱托关系乱花钱,请人摆平,最后的结局往往是花了冤枉钱,被拘留的亲属由于对法律知之甚少,得不到律师的帮助,其合法权利无法得...


·婚姻无效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婚姻无效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一、婚姻无效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婚姻无效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协议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财产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
    离婚过错方是否可以少分财产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有外遇,家暴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过错一方的惩罚。这种认识虽符合传统道德的价值观,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时的一般原则,该原则中并未规定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可见,对离婚是否存在过错...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一、什么是公诉案件 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


·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离婚时如何分割?
    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离婚时如何分割?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 19 条第 1 款规定: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由此可见,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几个特征:1、约定财产的广泛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所以当事人应着重从 “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证据。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时时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应尽力将自身具备的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提供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对方违纪违规受单位处罚、违法犯罪受到处理的证据等。...


·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协议书如何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想要协议轮流抚养子女,首先需要满足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法院的可行准许。在一定程度上,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能够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都有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父母离婚对子女的伤害。那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 一、轮流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 在程序上适用轮流抚养的,要求有父母离婚的事实,父母自愿达成的轮流抚养协...


·离婚官司一场一般多久时间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打官司,意味着此时有一些问题是无法协商解决的。但打官司必然会花费更多的时间,这对想要快点离婚的人来讲是比较难熬的。因此,在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就想要知道打离婚官司一场一般多久。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官司一场一般多久双方无法协议离婚时,一方必然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均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即在基层法院并由一位法院独任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


·2个小孩离婚抚养权归谁?
    2个小孩离婚抚养权归谁?2个小孩的抚养权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 我们知道,法律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从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4种情形来看,有过错方所持的心里状态都是故意的,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原因并不存在过失的情况。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配偶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例如双方都出轨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是一方有实施...


·怎样向公安局提国家赔偿?
    怎样向公安局提国家赔偿?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


·哪些是无效婚姻的情形?
    众所周知,经过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婚姻有有效和无效之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是不能结婚的,但还是有人瞒着自己有病的事实与另一半登记结婚。哪些是无效婚姻的情形?为了让您有更全面的了解,下面我们将为以一个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