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入职工资单的计算方式到底是怎样的

初入职场的新人对于职场生活,往往充满向往与害怕。向往的是职场生活是否与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害怕的是自己不懂职场法则,犯错误。初入职场工资普遍都很低,那么对于这些职场新人来说,入职工资单工资是以面试说的为准还是以合同为准呢。

入职工资单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以下是工资计算方式: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300%

公休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200%

比如刚结束的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 月工资收入÷21.75×200%×4

再比如近期的清明假期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1 月工资收入÷21.75×200%×2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的约定。

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形式上要求纸质合同,内容上要求具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双方的关系处于有法可依的状态。

所以,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如果想要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该公司上过班的任何证据,例如:

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2、如果员工不想在公司继续干,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该得的权益,流程大致如下: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1)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①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②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③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④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通过对上述文章的阅读,可以知道入职工资单的确定方式都是以合同上的为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义的书面方式,面试的口头承诺是不具有法律保护的,那么对于初入职场的新人,对于自己的职场新生活不懂得还是应该向前辈询问或相关人士咨询。


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春节误工费怎么支付?
    建筑工程春节误工费怎么支付?工地停工造成的误工费的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但是劳动者依然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此时支付给劳动者的误工费标准就是不能够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停工以后,劳动者也没有提供劳动,可以停发误工费。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


·一、驾驶员醉驾后去哪找工作?
    一、驾驶员醉驾后去哪找工作?驾驶员在醉驾后没有构成严重刑事责任的,一般对于工作领域是没有具体限制的,除了在报考公务员等特殊岗位有限制。因此,醉驾后去找工作是没有太大限制的。就业时如实报告就行,原则上不影响找工作。但报考公务员等特殊岗位有限制。但若是醉驾被追究刑事拘役后,对工作有很大的影响。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
    如果工厂辞工不批怎么办?1、在工厂上班辞职不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设对于城市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不管是民用工程还是利民工程,一般工程的建设都是为了人们能够有更好的生活能够生活更加便利而建设的,但是工程建设政府是没有能力进行的,所以一般都是采用外包的方式承包给施工队伍进行完成,自身按照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进行评级,那具体来说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


·一、自己在什么情况支付误工费?
    一、自己在什么情况支付误工费? 通常是在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有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与依据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这二者之间,由于用人单位在人员,资本等多方面的处于优势地位,因此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权利,在发生劳动者纠纷起诉之前,有一个前置程序就是劳动仲裁。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与依据有什么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


·非法集资高管只拿工资怎么判
    单位涉嫌集资诈骗罪,老板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他高管也会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股东外派人员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我们在进行外派的时候,一般是会在其他的工作单位进行工作,这时候在确定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很容易在两个公司之间存在争议。其实,在我们进行股东外派人员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下面我们会教您如何进行判断到底和哪家公司具有劳动关系。 股东外派人员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如果股东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和公司没有劳动法上的关系,则当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股东担任公司职务,公司应该签订劳动合...


·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去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那么,2017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深圳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的请看一下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条 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


·员工怀孕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
    员工怀孕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一、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意外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工伤就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身体损伤,我国的法规规定工伤鉴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要进行工伤的级别鉴定,那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伤残鉴定没有等级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后,鉴定不到伤残等级只能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 工伤待遇了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