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眼部工伤鉴定标准,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这其中付出了无数劳动工人的辛勤劳动,但在其中不乏有许多工人应意外事故导致眼部受伤,为确保工人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保护相关权益,我们就此将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罗列如下,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眼睛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3、三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4、四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5、五级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一侧眼球摘除者;

6、六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7、七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8、八级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9、九级

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0、十级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双眼矫正视力≤0.8;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二、眼睛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50个月(合计76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单位支付)

6、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0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合计6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单位支付)

7、七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合计43个月)

8、八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29个月)

9、九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8个月)

10、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1个月)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社平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60%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以上为社保支付)

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级由社保支付,5-10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由社保支付。

很显然,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问题就得以解决,值得一提的是5级到10级程度的工伤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级到10级的时候才有,所以劳动人民造成工伤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相关的赔偿标准和鉴定标准,必须鉴定过了才能申请赔偿。

综上所述,当广大劳动工人在遇到意外事故时,应当及时就医,在减少自身痛苦的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争取更多的利益保护。在本文章中,我们旨在为广大的劳动工人提供相关建议,若广大读者有更好的建议,望不吝赐教。


相关内容:

·关于施工合同索赔程序是什么?
    关于施工合同索赔程序是什么? 对于施工合同,我们并不陌生,许多大型的项目工程都要进行施工,既然双方要进行工程承包,那么就必须要签订施工合同,当双方发生纠纷时,施工合同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当一方向另一方索赔时,那么关于施工合同索赔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索赔意向通知 二、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索赔事由发生的...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何不赔偿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何不赔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


·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吗?《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辞职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办理离职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批准的,那么带上劳动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一、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后发放,拖欠工资是可以报警的,但报警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作用。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无故被公司克扣工资怎么办 (一)据理力争 1、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你之间,且你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
    有的试用期女职工在婚后不敢怀孕,担心自己一旦怀孕,涉及到生产,单位就会将自己辞退。那从法律角度讲,女职工在试用期内怀孕能被辞退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 众所周知,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哪些不同
    雇佣关系与我们常说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如果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受伤的话,一般是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在劳动关系中,则就有可能构成工伤,此后就需要按照工伤来对待。那么您知道雇佣关系赔偿与工伤赔偿有什么不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仅仅是企业和七人以上的个体经济组织两种。雇佣...


·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 一、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你所说的情形不属于工伤的范畴。附相关的条文 劳动法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批捕阶段检察官要做哪些工作
    一、批捕阶段检察官要做哪些工作?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
    行政单位哪个部门负责辞退员工?行政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辞退员工,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