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 怎么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 怎么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怎么进行赔偿


现代社会科技发达,工作环境也趋于机器化,机器众多使劳动者工作期间稍有不慎很有可能受伤。如果职工不幸受伤,需要花费很多钱进行各种医疗救助,那他的工伤赔偿是由公司赔偿支付吗?工伤赔偿又有哪些具体内容呢?在这里,的我们很乐意为你解答。

首先,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赔偿一部分即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是如果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公司支付。

具体的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交通、伙食补助费 ? ?


1、由所在公司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工伤职工到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公司按照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工伤要接受治疗的,停工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的可延长,但不超过24个月。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只享受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保留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公司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公司补足差额。

经职工提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七、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公司所在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鉴定费由公司支付。

八、其他情形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2、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由承继单位负责。

4、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公司承担责任。

5、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6、职工被派出境工作,依该国法律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

7、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

以上就是 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工伤赔偿是否由公司赔偿,以及工伤赔偿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发生意外伤及身体实属不幸,因工致伤救助的花销的确应该由公司负责,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如果你关于工伤赔偿还有疑问,可以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让我们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相关内容:

·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其实在日常的社会生活当中,当自己单位的员工遇到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该在第一时间内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这是在我国法律上受保护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都要做到,否则用人单位不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小公司不发工资条违法吗?
    小公司不发工资条违法吗?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公司不给工资条合法。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公司方必须出具工资明细,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模式而对员工当事人外的其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但是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明细,公司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注意的是,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执行。如果...


·工程质量鉴定深圳市的负责机构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深圳市的负责机构是什么? 人百分之七八十的活动都在建筑物下面进行,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意味着我们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由此可见,工程质量鉴定的重要性。深圳市工程质量监督总局是一个工程质量鉴定机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工程质量鉴定深圳市的有关知识。 一、工程质量如何鉴定? (一)施工质量鉴定 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会...


·劳动仲裁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法中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关于工...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不承认其效力,用人单位要承担不订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


·一、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吗?
    一、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吗?可以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克扣...


·拖欠工资去公司闹属于违法的吗?
    如果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就属于违法,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活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


·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一、酒店集体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遭遇工伤以后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以后十分着急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


·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给员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还没有完全办好离职手续,就到了另外单位上班,这时就通过假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来说明已经和原单位没关系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造假吗?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可以造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


·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是为用人单位工作,而相对的他(她)的权利就是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工资低于标准单位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2、实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


·在单位里辛勤工作的每一位,一定日盼夜盼涨工资,这是与我们个人
    在单位里辛勤工作的每一位,一定日盼夜盼涨工资,这是与我们个人生计紧密相关的事情;政府也会适时公布工资指导线,这是对国民收入的宏观调配政策。于是,我们老百姓会非常关注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本文中,的编辑将以宁夏工资指导线为例,为您说明该指标的相关情况。 一、定义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