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当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财产的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而遗产的继承又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一般的遗产继承会根据遗书上写的内容来确定,当遗书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来进行判决。遗嘱的继承需要写协议书,那么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房屋继承遗嘱的格式范本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 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 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 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二、遗嘱格式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遗嘱继承的协议书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来撰写,遗嘱继承的流程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遗产的继承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不管是对家庭来说,还是对家庭各个成员的意义,因此必须十分谨慎。以上本文对于遗嘱房产继承协议书怎么写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通过中介租房要注意什么
    通过中介租房要注意什么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房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应该留存一份。3、认真看合同每一条款,对比建委网站公布的标准合同,有霸王条款不签约4、要明确违约责任,及押金退还条款,合同里都有,看好了再签合同,有些中介瞎写,不看后悔的是自己!5、要明确房子租赁期间产生费用由谁交,一般水电燃气都是租...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能分,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重婚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在分配财产时要求略有倾斜...


·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法律规定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则需要做出分割。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对夫妻共同的房产做出认定,而不是任由当事人说是共同房产就属于共同房产。究竟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这一时期...


·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目前,还是有很多去外地工作的人们,在他们还未有能力买房之前,只能租房子住。这时候房租租赁就会产生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呢?该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一一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而房屋租赁印花税则是其中的财产租赁税。 房屋租赁印花税”的纳税义...


·自建农民房可以办理他项权的吗?
    自建农民房可以办理他项权的吗?农村自建房不能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农村自建房不能办理房产证,不能抵押,所以不能办理他项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诉讼时效也是 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给付逾期交楼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亦为三年。其诉讼时效是从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的次日开始计算的,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为业主与发展商签订的预售合...


·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


·一、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法律后果一般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的的司法后果如下: (1)继续履行 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 (2)采取补救措施 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即可达到...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
    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最新商业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针对不同的物业,存在不同的收费,部分物业存在政府指导价。在四级物业费收取标准中,除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有一定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得喝对方签署买卖合同。而签署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需要谨慎对待,否则一旦合同条款不全,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风险。那么买房签订合同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买房签订合同程序是什么?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但此时就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来看,往往是存在争议的。自然是开发商认为是自己的,而购房者则仍为是属于相应房屋业主的。那究竟实践中,谁拥有房屋外墙面的权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由于房屋外墙面的使用权一般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因此当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使用外墙面悬挂广告、搭建灯箱时,常因为光污等原因和房屋的业主产生矛盾,那么房屋外墙面属于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