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申诉书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提交的法律文书。 二、填写劳动争议申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劳动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是什么意思? 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的意思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劳动合同期满。在这种情况下,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其他情况若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相关内容拓展 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如果劳动关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会自然终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终止后的当事...
·一、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一、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吗? 员工离职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的,除非是自己主动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的。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
·现在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现在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有期限就涉及到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员工有没有和企业进行续签的话,是不是就意味着员工就此失业?没有书面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我们为您解答如下: 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则可能导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两种法律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法...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对其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是什么?一、建筑工程监理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法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国企工龄满15年能辞退吗? 国企工龄满15年能辞退吗? 一、国企工龄满15年能辞退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调解或者仲裁。 如果存在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的行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更好地了解对方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更好地了解对方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它对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试用期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 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
·拖欠工资法律援助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工资 拖欠工资近些年成了国家法律援助的重点,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另一方面是相关企业的不作为,社会上任何一位工作人员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确保他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是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援助地初衷,如果拖欠工资请求法律援助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工资呢? 拖欠工资法律援助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要看具体的数额,数额不大的,仲裁一裁终局,两三个月就差不多,如果数额较大,可能一...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已经确认是十级工伤,那当事人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吉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以单位工程量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及价格为核心内容的表现形式,是确定建筑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强制性计量标准和确定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指导性计价标准。 二、本定额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