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政府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前期的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工作就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工作。征地补偿款不是一笔小的数目,其实每家每户的征地补偿款的数额都不一样,这都需要经过具体的审核以后,将征地补偿款准确无误的发放到当事人手中。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一、河北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5、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二、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怎样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三、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是怎样的?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不仅仅是河北省,在我国全国各省都是一样的。在发放的征地补偿款的最终款项当中是包括各种各样的项目的。比如说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各种各样的费用。当然,不同的项目的补偿标准,河北省政府也有相关的规定。


相关内容:

·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老旧小区的拆迁,则会建
    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老旧小区的拆迁,则会建设一些回迁房,用于小区居民的安置。有些回迁房和商品房一样,具备产权证,也是可以买卖的。作为回迁的居民,在收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那么,回迁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回迁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是阳台等悬空的地方)。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政府在修建高铁、高速公路这些基础设施的时候,通常会征用到沿线的农田。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部门要给失去土地农民一笔补偿。这个补偿款的数额是群众关心的焦点,由此引发的纠纷事件也比较多。征地补偿款是有标准参考的,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一、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


·农村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住房使用的土地都称之为宅基地,其实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我们相信各位村民们都是有一个深刻的体会的,因为就算将来的子女们全部都到城镇参加工作了,家里面闲置的老方政府通常情况下也根本就不会强制性的去收回的。到目前为止可能还有人不太清楚,农村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没有规定宅基地使用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份而获得的。根据《土地...


·土地使用权到到期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到期了怎么办?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我国,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国公民土地只有使用权,并无占有权。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有规定的。我们购买楼房以后,如果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了2048年就到期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为您整理土地使用权到2048年到期了怎么办的相关资料。 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 简单的意义来说40年产权为商用住宅,70年产权为商品房住宅...


·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其上面的房屋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问题是农村土地三大问题之一,上海又是我国较为发达的城市,有许多和内省不一样的政策。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的问题以及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的问题。欢迎您的阅读。 一、上海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的本质是村集体为本村户籍村民所提供的边坡荒地建房,以供居住。宅基地具有一定限制的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是本村户籍的村民,在国家和集体允许的面积范围内,可以继承...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结果发生地即是受害者受到损害的地点。根...


·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涉足房地产开发领域。但是要想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就需要拥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积极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质是进行房地产开发势在必行的事。那么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一起讨论下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市房产局开发办提交申请报告; 2、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两份); ...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们都知道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农村大片土地出现了空闲的状态,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诸多限制,因此他人承包的土地时并未进行农村使用权流转登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一套几本?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一套几本?一套房2个名字2本房产证。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其他住房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产权人。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


·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
    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我国公民对土地有使用权,该权利不容任何人侵犯。实践中会有一些个人或单位侵犯他人的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他人的土地,在占用的土地上建设建筑物等等,这种做法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那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行政处罚 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


·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份额
    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份额土地是人们生活生存之根本。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人们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两人或两人以上一块土地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份额?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出介绍。 一、相关概念介绍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