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怎么查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在从事日常工作中,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工伤或者职业病,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也是对出现工伤和职业病时的一种保障,工伤也是有相关的认定和鉴定标准的,工伤鉴定后属于国家规定的伤残标准的,会给予相关的费用赔偿。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怎么查询鉴定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内容。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属个人隐私问题,不会放在网上的,只有到鉴定机构去查询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十五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以上就是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怎么查询以及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公司伤残的鉴定结果会有劳动鉴定委员会送到本人或单位,所以鉴定结果是不需要查询的,虽然国家规定了相关工伤的十级鉴定标准,但是在工作中我们要尽量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在实际操作或者工作中避免工伤的发生,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影响。


相关内容: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下,算是工伤。工伤和打零工没有关系,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生活当中的工种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也就是说,国家实际上要求所有的劳动关系都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来进行约定,但实际上,目前我国还有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都是仅仅凭借口头的形式来约定的,而且有部分的私人企业老板,甚至存在乱扣工资的这样一种情况,那么作为员工来说,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一、老板乱扣工资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事实上行成的劳动关系、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向当地的劳...


·不满半年的代通知金是怎样的不满半年的劳动者
    不满半年的代通知金是怎样的不满半年的劳动者,公司在解聘这类人员时,需要对其补偿半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相应的补偿行为。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


·离职后最晚多久发工资《劳动法》并没有对员工离职结
    离职后最晚多久发工资《劳动法》并没有对员工离职结算工资时间做出期限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职时,公司应该一次性结清。离职结算工资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商定,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属于拖欠行为,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劳动部门寻求帮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主动离职被扣工资了怎么办?劳动者自动离职,...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


·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
    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 有些事情的前因后果其实就印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这句话的,我们就拿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这部分司机,这些人总是有自己冠冕堂皇的急于去办理相关事情的各种借口,但是逆向行驶发生车祸的一瞬间,车辆自己不会辨别对方的身份的,最近您比较关注的一则新闻就是司机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 一、逆向行驶撞劳斯莱斯责任怎么划分? 逆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对方没有过错,那么逆行要承担...


·一、没签劳动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动合可以随时辞职吗?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一个月。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


·山西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使得我国市场经济竞争极其激烈,因此任何企业需要通过改制来让自己企业的实力变得更为强大,能在激烈的斗争中生存下来。而国有企业改制将会给职工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国家规定要对职工进行一定的补偿,那山西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
    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我国的司法机关审理的案件大致可分为三大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立法机关也颁发了不同的诉讼法规范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碎玉民事诉讼案件,若一方当事人为经济能力支付律师费的,可以依据法律援助民事诉讼工作的规定申请得到法律援助。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是什么
    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2、分项验收的条件。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
    随着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市政工程开发等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地方都面临着拆迁重建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户的安置问题,为了保证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国家就安置房的建设管理专门制定了政策法规,那么,关于安置房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一、安置房的种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


·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
    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 一、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