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来保护劳动者,劳动者也享有了很大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国家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基于工伤的严重程度,被分为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一级工伤伤残

一级工伤伤残是劳动功能障碍中最严重的一种。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上一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对于受到了一级工伤的伤员,会面临劳动能力严重受损的危险,一级伤残属于十分严重的伤残等级,因此需要受到的赔偿也更多。国家会对受到伤残的工伤伤员,按照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以上就是本文对于一级工伤补助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构工厂属于工业建筑。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 、构筑物 (二)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 程、屋面工程。 1、装饰部分包括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 2、市政则是国家或者国家为主投资的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等工程。 3、...


·工程设计费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设计费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工程设计费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开始计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二、工程款已过诉讼时效了该怎么办? 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


·一、国企员工醉驾的后果有哪些?
    一、国企员工醉驾的后果有哪些? 国企员工醉驾的后果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国企员工同样受到法律的平等约束。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吃饭受伤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开发商在工程造价款当中预留出来的质保金,虽然只占到整个造价的3%左右的比例,但结合工程造价总额,保证金其实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开发商预留质保金这在建筑行业已经是一个成文的规定,但想必建筑单位在工程竣工以后,或者在拟定质保金合同条款的时候就比较关心,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缺陷责任期到期以后就应该归还质保金。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行政复议流程 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被申请人 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 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主要责任一般在承包方身上。但是如果工程已经投入市场,很多承包方不会承认其自身的承包关系,因为劳动雇佣关系已经中止,所以很多工程使用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 一、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要求发包人...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劳动者追索公司双休日加班未付加班费能追索2年,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劳动者从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两年内受法律保护。具体程序为: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


·民工工资拖欠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民工工资拖欠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
    提供劳务能否起诉工伤待遇,待遇是怎样的提供劳务是可以起诉工伤待遇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他项目的赔偿金额以双方协商为准。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一、企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什么?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亡职工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单位也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