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房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

买房其实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但之后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的办理,包括登记备案、产权过户等等,这个过程中必然就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费用,那究竟买房子交哪些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交哪些钱

需要准备的钱包括:房款、税费、物业费、权属登记费、取暖费等,如果选择代办贷款或房产证,需要准备代办费,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担保费;期房还需先准备着面积补差款等。

1.房款

选择贷款的购房者,需要准备首付款。选择全款买房的,需要把总房款准备好。

2.税费

住宅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有契税。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用这部分钱去维修,每一个业主都需要缴纳。

4.物业费

自购房者收房之日起,就需要缴纳物业费。有些物业可能还要求缴纳电梯费、垃圾清理费等。

5.权属登记费

权属登记费是办理产权证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若是代办产权证,需将权属登记费交给代办公司,自办产权证,直接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6.代办费

一般选择贷款买房的购房者,需要准备代办费。目前大部分开发商会选择第三方代办公司办理购房者贷款、办理产权证的事宜,购房者需要交一定金额的代办费。

7.面积补差款

购买期房的购房者,收房时如果实测面积大于合同上的约定面积,但绝对值≤3%,需要补缴一部分房款,这部分钱被称为面积补差款。

8.取暖费

如果购房者的入住时间在秋、冬季,且为集中供暖,那么需要缴纳一部分金额的取暖费。

9.装修押金

购买毛坯房的购房者,入住之后自行装修的,需要向物业交一定的装修押金,保障不改造承重墙。装修后由物业检查,没问题后会退还给购房者。

10.垃圾清理费

这里的垃圾清理费,是指装修后产生的装修垃圾,如果需要物业清理,有些物业会收取一定金额的垃圾清理费。

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交这些费用的收据或者发票需要保留好;交多少钱,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1.收好票据

交房款、面积补差款开具的发票,日后办理交税时会用到。交税后也会有交税的发票(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办房本时需要拿着税票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其它的费用缴纳之后,一般会有收据,收据的开具方为实际收款方,这些票据将是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

2.具体金额要心中有数

房款、税费这两项费用,购房者可以记一下政策,时刻关注国家出台的房产政策。物业费要看物业公司的具体规定,一般是自入住之日起缴纳物业费。装修押金、垃圾清理费、代办费及取暖费的收取,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们在买房时房款、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是一定要交的,其它款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好充足的资金预算,才能更从容的买房。

除了购房款之外,还包括了税费、物业费、权属登记费、取暖费。而要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产证的话,则此时还会涉及到代办费。另外由于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在交易完成之后也是需要支付中介公司相应的手续费。


相关内容: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
    城市中的私房其实就是指那些由公民个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些房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条件下,那么当事人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不过此时确定城市私房的价格就是比较复杂的了,那究竟该价格要怎么确定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城市私房买卖价格如何确定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


·买房什么情况不能贷款
    买房什么情况不能贷款 1.信用卡连续三次(或两年内累计六次)逾期还款。 2.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3.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4.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产生欠息逾期。 5.睡眠信用卡,激活后不使用也会产生年费,若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的信用记录。 6.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 7.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 ...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步骤一:“硬件”检查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就像卖小吃要有营业执照一样,否则就成“无证小贩”了。 律师本人要求有律师执业证。有一些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不具备律师资质证明,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都不够充足,不可以进行相关咨询和受理诉讼。对于一些已被吊销执照的律师来说,必定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错误,更不是可靠...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购买集资房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因此很多时候购房者都会要求签订书面的集资房买卖合同。但对于这样的合同,也要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对当事人的利益作出保护。那这个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分析。 一、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


·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租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


·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离婚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1、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 2、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的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尚欠银行按揭贷款)×50%,房屋现值可由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由夫妻双方同意确认。 二、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


·房产公证要钱吗
    要钱。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面签吗?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要面签吗?是不需要面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银行面签就是指借款人(连同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手章及贷款所需费用等到银行签订借据和合同,并进行面谈及...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给孩子写谁的名字?
    一、夫妻离婚房子分给孩子写谁的名字?孩子作为房子共有人之一,处理房子时要经孩子同意,小孩年满18周岁就可以自行处理,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有产权,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给予孩子,使其成为共有...


·离婚后房屋装修费赔偿应该怎么处理现实生活中
    离婚后房屋装修费赔偿应该怎么处理现实生活中,有时会有一方购房另一方装修的情形。根据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人个财产。根据有关民法原则,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其附和所形成的物应归原不动产所有人所有。所以,如果一方购房另一方装修的,并不能因此将房屋的所有权视为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仍要以购房出资来源、房产证登机等为准,装修费如果由一方单独支出的...


·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一、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对外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


·房租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租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