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公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股东大会、监事会等组织。其中股东作为公司中的立法机关以及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享有着很大的权力。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在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但是很多非专业的人员对此仍然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东大会的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大会的类型
股东大会有三种: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下面分别详细说明:年度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临时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主要国家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公司法》第101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法律则采取的是抽象式的立法例,即不具体列举召集条件,而将决定权交由召集权人根据需要确定。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21条第1款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在法律或章程规定的情形下以及在公司的利益需要时召集。”日本《商法典》也规定:“临时全会于必要时随时召集。”而英国公司法在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时,则采取了结合式的办法,即在规定抽象的召集条件之后,对法律认为重要的事项进行列举。其规定为:股东临时会可于必要时随时召集,尤其是涉及到章程变更、公司的转化、限制股份转让的新规则、董事竞业的认可、董事私人交易责任的免除等。综上所述,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在公司法中规定了十一项,其中还赋予公司章程增加股东权利的可能性。总的来说,股东大会的权利主要包括决策权、审议批准权等。这些权利都决定着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者的人选等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公司的股东应当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利。



相关内容: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联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联公司法律规定 对关联交易的限制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条)。 2、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在这个公司横行的时代,公司之间也会常出现经济纠纷,出现了纠纷就应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得到解决,在这个法治的时代,公司也要加强对法律的认识,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经济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和受理 这是经济诉讼的首要程序,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将根据起诉书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
    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 企业之间进行合并多半是为了能够强强联合,然后不断增强竞争力。为了规范这一块,我国对企业合并的相关法律事务有专门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选择出符合自身发展战略的目标企业,制定有效目标计划,为成功并购打下基础。究竟公司合并的手续法律事务具体有哪些规定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公司合并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公司融资用途有哪些
    公司融资用途有哪些,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融资?公司为经营管理的需要,有时会选择通过投资等方式今天融资,并许诺在一定期内给予投资者一定的利息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公司融资是一种有成本的经济性活动,那么公司融资用途是什么呢?在企业进行融资之前,该如何选择融资方式呢?选择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融资的用途是什么?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一、违反注册公司流程注册的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吗?
    一、违反注册公司流程注册的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吗? 违反注册公司流程注册的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具体的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 5、...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 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于从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有财产就用财产抵债,没有财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免除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担保人知情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
    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新公司法出台后,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在152条中赋予了股东代表提起诉讼的权力,由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大股东担任,因此,在这些董事、高管人员作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时候,中小股东可以选出代表提出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公司法152条被告的含义是什么呢? 一、公司法152条规定的内容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


·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如何处罚?
    一、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如何处罚?保险公司业务员行贿将会按照我国行贿罪来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判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


·公司法63条一人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63条一人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有很多小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其承担公司的全部出资,这种一人有限公司结构简单,广泛存在于家族企业中。我国的公司法中有一个章节,对一人公司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这里面的条款就包括第63条。那么,公司法63条一人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公司法63条一人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浦口企业拆迁补偿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工程项目,拆迁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不仅需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还需要与相关拆迁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南京作为江苏的省会,其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是我们整理的资料,浦口企业拆迁适用此办法。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发展进步,它也参与提高了我国的经济能力,但是由于其企业的特殊性在发展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困境就是融资,融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运营过程最重要的一点,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中小企业融资有何特点?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一般特点: 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财务信息不透明、经营上的不确定性大、承受外部经济冲击的能...


·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为了加强我国城镇化的建设,我们经常会遇到征地房屋,拆迁企业拆迁等问题,但是我国为了维护征地或者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会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作为一个张家港人民有自己的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最关心的内容可能就是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我们将为您详请介绍。 一、张家港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