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不管我国公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总归来说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买房支出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公民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所以为了避免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再产生各种各样的住房纠纷问题,买房之前就必须要详细的了解一下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产权方面问题注意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需要购房者注意的事项包括对房屋的产权问题,质量问题,合同当中的面积和房屋实际面积,以及交房时候的条件约定等这些问题都要引起足够的注意。尤其是像房屋质量和房屋的产权,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前,就要了解清楚。买房事关重大,购买之前千万要谨慎!



相关内容:

·协议离婚房产产权过户怎么公证?
    离婚夫妻好合好散就没有必要上法庭来解决,夫妻和平离婚然后签离婚协议,再对夫妻财产进行分配。但当涉及到金额比较大的财产时,比如房产产权问题,通常都会选择到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协议离婚房产产权过户该怎么公证呢? 一、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怎么公证? 协议离婚后会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并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房产属于夫妻之...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一、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很重要,公证可以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的遗嘱无效。相对各种合法的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有效关键在于立遗嘱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处分的财产是否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为了保证遗嘱人的意愿在死后得到实现,使遗嘱...


·开发商伪造社保买房子被发现会怎么样?
    开发商伪造社保买房子被发现会怎么样? 如果社保证明资料属于虚假,那么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还需进一步审查;伪造社保证明,中介、伪造方则涉嫌刑事犯罪,所以买家退房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也不会承担违约金。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1、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2、家庭成员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如果协商不成,还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3、在买房等待过户的时间里,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而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的情况。4、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了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高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原来的购买方就只能选择主张债...


·现在的婚姻关系有些时候是很现实的,经常是离婚的时候因为房产的
    现在的婚姻关系有些时候是很现实的,经常是离婚的时候因为房产的问题大打出手。房产在分割的时候,那是有法律依据的,也不是谁一个人说了算的。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避免这一问题,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房子的情况下,也想要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一、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关系的...


·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不少人选择租房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当然也有人是租房来做生意的。而对于房屋来讲,都是有一定的使用用途的。如果规定是住宅,那么就只能用于住宅。不过,实践中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房屋的使用功能,源于房屋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也就是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购房合同...


·深圳租房的中介费怎么收取?
    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一直都是年轻人向往的地方,不仅仅是因为他繁华的城市发展,更多的是因为众多的个人发展机遇。从外地到这些一线城市打工的人们,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在大城市的住宿问题,初来乍到,很少有人一开始就能买上一线城市的房子,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这时就会涉及到租房的中介费。我国各地的租房中介费是各不相同的,今天,就来和您探讨下深圳租房的中介费。 一、中介费主要有三种途径: 1、直接找到房东,商...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买方:本人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2、卖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则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关证件。3、如果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卖方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材料。《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


·开发商承诺买一楼送花园,结果送的是“公共绿地”,能否要求退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可见,小区绿地属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部分,原则上由业主共有,单个业主一般不能通过协议方式享有绿地的专有权。但也存在例外情形,即“明示属于个人”,“明示”必须符合以下二项要件:其一为绿地规划必须经过规划部门事先批准;其二为在销售商品房时,其他业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绿地按照规划和合同...


·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在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除了十分的关心孩子的抚养权以外,房屋的归属亦是他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毕竟相较于存款而言,房屋的价值可能会更大,况且每个人都有住房要求。那么,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