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随着各地城乡改造的展开,回迁房这个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

随着各地城乡改造的展开,回迁房这个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是因为某些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和个别客观原因,很多回迁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也就是我们通俗话讲的没有房本,但是基于市场价格和房屋面积等因素,这些房在房地产领域颇有市场,那么购买回迁房没房本都有哪些风险?回迁房是指国家征收被拆迁人的房屋及附随土地后,提供给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因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性质不同,回迁房的性质差别很大,购买回迁房的风险亦有所不同。判断回迁房能否买卖的要素主要有两个:一是该房屋是否已经成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是该房屋性质是否允许其转让,这两个要素需要同时具备,才能成就一个没有风险的回迁房交易。只是很遗憾,能够同时满足上面两个条件的回迁房太少,甚至能办下产权证的回迁房都少得可怜。所以很公平,回迁房出售时都很便宜。某种程度上讲购买回迁房就是一场赌博,你要赌所购房屋在遥远的未来能办下证来,你要赌卖给你房子的房主纯洁善良不会因房价疯涨有丝毫心动,还要赌房屋过户时国家不会出台什么特别的政策征你一个高额的税。简单讲一下回迁房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原因:大多回迁房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补偿给被拆迁农民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常见的包括城中村改造、绿化隔离带工程等。不要认为农民和集体土地离我们很远,北京的三环内现在仍有未完成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更不要提通州、昌平、大兴、房山这些所谓的「新城」了。农民被征土地后,得到的补偿就是一家五六套回迁房,中国的拆迁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几番战争和博弈之后,被拆迁人和政府都接受了这个结果,房屋数量尽量满足被拆迁人,但是不给这些房屋办证。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些房屋在兴建的过程中很多都是没有经过合法规划、审批手续的,残酷一点说,这些房屋都是违章建设,这样的房屋如果都允许办证,社会还会和谐吗。当然,有些回迁房的建设是符合相关规定的,这些房屋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只是国家不想让它们像商品房一样任意流通,所以这些房屋会被加上一些特殊的标签,如:「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等。具备这些特殊性质的回迁房在转让时是受到限制或是需要履行特殊程序的,并非都能顺利转让。此外,也存在没有任何瑕疵,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证,房屋性质为「商品房」的回迁房,这种房屋可以放心购买。只是这并不是我们讨论的狭义上的典型回迁房,它更接近商品房范畴。简单讲一下购买回迁房的风险:1.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不能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2.在房价上涨时,出卖人违约主张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风险极大,易发生法律纠纷,如果所购回迁房的性质属禁止转让的,此时可能丧失对所购回迁房的一切权利。3.很多回迁房的建设并未通过规划、审批、验收等程序,房屋设计、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性无法保障。4.物业、卫生、供暖、消防,甚至户籍迁入方面都存在各种隐患和问题。5.回迁房的原房主通常都有多套回迁房,你所居住的回迁楼很多房屋会被其他房主出租,回迁房通常户型相对较大,一户被分租给多人的情形非常普遍,住在回迁楼里,你会遭遇形形色色数量极大的流动人口。回迁房地理位置大多都在城郊偏远处,也正因为这样才使得它的价格相对较低,但是房屋产权证是房产所有的证明,如果没有就会在用房过程中产生很多麻烦,同时在需要用房屋产权获取收益时无法达到,而回迁房如果在住房设施上存在不足或隐患也会因为没有房屋产权证而不能及时处理,综上所述,购买回迁房没房本的风险存在而且不容忽视。



相关内容: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征地的工作也在不断的开展,在我们进行征地的时候,就势必会涉及到补偿的工作,这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每个地区在进行补偿的时候,都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相关的补偿的方法和标准。那么,您知道城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会为带来当地的政策的介绍。 城固县丝路大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城固县丝路大道(...


·土地使用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或者转让等等,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其他转让合同不同,因此不能私下合同双方自行签订,要想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效力得到认定,需要按照规定制定和签署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这样既可以减少问题的出现,也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


·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很多人买房子都知道一定要过户,要把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拿到手才安心,其实很多人都会忽略掉一个证那就是土地的使用证,土地是国有的,并不是个人所有或者有的人会觉得是房地产的老板已经买下这块土地了,这样的理解都是错误的,我们都是借用国家的土地,是需要土地的使用证的。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了。 一、楼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你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后,就可以办理土地证的。你说的整栋楼(或小区)的...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想必一提到征地,您所关心的就是相应的补偿问题。不相同的地区、不相同的征地方式,所对应的补偿方法是不相同的。今天我们要提的是甘肃省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由于甘肃省地形复杂,土地种类不同,因而征地补偿是按区域划分的,下文将一一解说。以下标准仅供参考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天祝县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片价。Ⅰ类划分地区:华藏寺镇(华藏寺村)。其地类性质为水浇地,统...


·石家庄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具体内容?
    石家庄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具体内容? 一、石家庄土地补偿费 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 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 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 5、征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等林地,已有收获的,按被征用林地...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一般来说,我们签署合同,会在合同条款中确定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是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因为以后一旦有纠纷,其也是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那么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下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给您做个简单讲解。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地点?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现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不断的提高,商品房的开发与交易也越来越常见。我相信大多数人都知道,商品房最常见的产权就是70年和50年,这年限只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当然,每个人买商品房的时候都想要买产权年限长的,但是也有年限短的,那么我么就来看下,如果5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到期了怎么办?一、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


·在异地如何提离婚诉讼?
    现在有异地恋同时也有异地婚姻生活,异地生活有时候就难免遇到感情变淡或者一方感情变淡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选择离婚来解决自己的婚姻,离婚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协商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如果是在在异地如何提离婚诉讼呢?如果在异地,起诉离婚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的情况处理。一、异地离婚诉讼1、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


·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很多普通民众可能自己以前从来都没有对于自家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标注的有效日期太过于留意的,可是对于很多企业家和投资者来说对很多证件上面的有效日期都是非常的敏感的,因此也有很多人其实都特别的关心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证续期的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首先, 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


·网络诈骗归谁管?法律中如何规定管辖地?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另一方面也提供了犯罪土壤。随着互联网兴起,网络诈骗时有发生。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侦查过程相对较难。那么,网络诈骗归谁管?法律规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接下来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网络诈骗立案管辖法律规定有什么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房屋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理
    房屋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理 一、房屋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