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人们到单位参加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写清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当然,在女员工处于怀孕阶段,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违约,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我们结合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大致了解。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实际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不得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通过上文,我们给您分析了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当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出现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要给职工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参考职工的工资水平及工龄。如果职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比较长,工资收入也较高的话,赔偿金额会比较多。单位不给赔偿款,职工应该主动维权,向有关部门投诉。



相关内容:

·公司辞退员工可否要求双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企业在用工方面实际上对于女性仍有一定的歧视,女职工在例假期间,或者由于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原因相对于男职工需要更多的假期,不能高强度的工作,为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


·哪些工伤费用应该是单位承担的
    哪些工伤费用应该是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用人单位应承担三项费用: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


·国家赔偿法误工费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国家的相关工作人员非法侵犯,比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者因为暴力执法而导致公民的劳动能力受损,在这些特殊情形之下,申请国家赔偿的项目当中应该包括误工费的。在此期间,作为被侵权人,应该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国家赔偿法误工费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赔偿法误工费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受到身体伤害的,误工费按照上年度国家公布的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受到身体伤害的可以提高标准,...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定残后误工费的认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


·支付宝发工资是逃税吗
    要看给你发工资的支付宝账户是不是用人单位名义开立的,以及该工资是不是显示在用人单位报送税务机关的账册中,是否因此少缴了税款?如果是,则不算逃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一、工程承包协议个人签订有效吗?  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正是基于此,相对人现在起诉贵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众所周知,为了对房屋的质量建造等进行质量上的确认和保障,相关机构出台了多条规范标准。防水工程质量也是规定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程环节,那么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按工程设计图...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哺乳期是否可以不上班?
    员工哺乳期是否可以不上班? 员工哺乳期是否可以不上班? ?1、满足产假条件是可以不上班的,如果产假已满需要去上班,不去上班没有工资,公司有权辞退。但是在哺乳期上班期间,员工每天可享受一小时的哺乳假。 2、如果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在工作中因为一些事受了伤,许多人不清楚法律规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单位应不应该给予赔偿,而且不知道可以申请工伤法律援助,这些方面对好多朋友都不太清楚,而自己艰难硬抗,今天我们就一起围绕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这个关注点来谈一谈。 一、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 公民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公民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应当符合两个基本条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