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书多久之后可以拿到

生活中我们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来保护自己的。比如说关于工伤鉴定的一些相关法律知识,这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那么当我们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一定要去医院做相关鉴定。那么工伤鉴定书多久之后可以拿到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一个简要说明。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从上文我们已经知道了工伤鉴定书多久之后能拿到的解答。其实只要你在事发后及时到有资格的医院去做鉴定,一般最多在七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所以一旦你在工作中遇到了危险一定要及时的去做鉴定,这才是我们应该最先做的。



相关内容:

·成年子女散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公民的行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触犯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您都知道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是正常的,但是抚养费用的计算标准可能您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成年子女散失劳动能力抚养费应该怎样计算这个问题。 一、抚养费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具体赔偿多少
    一、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具体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


·工伤认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工伤认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公司法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公司,公司法人如果要变更的话,代表着公司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质等都发生了各种各样的变化。在公司法人变更的时候,肯定对企业内部要进行一下调整。所以很多劳动者会担心,如果公司法人发生变更的话,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劳动关系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 一、公司法人变更员工须要重签合同吗? 不需要重签。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


·企业辞退实习员工需要补偿吗?
    企业辞退实习员工需要补偿吗?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工作能力不行是一种很主观的看法,如果允许以此作为...


·工伤认定后如何做工伤伤残鉴定?
    工作中难免发生意外,如果工人、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了伤,懂得如何做工伤伤残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时间限定之内走必须要走的程序才是对自己和家人的最大保障。下面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后究竟该如何做工伤伤残鉴定吧。 一、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


·董事会决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
    董事会决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


·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①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


·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后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后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此前,网络上出现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的消息,经确认该消息属实。相信在铁路总公司改制之后,中国在铁路运输方面会有新的发展和变化。公司改制,对于员工们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改制后对员工的补偿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改制对员工是怎么补偿的吧。一、公司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


·工伤认定的时效如何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口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


·收购公司工商需要变更什么
    需要进行股权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变更股权流程为: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公司法》第73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


·被辞退员工是否还需要发年终奖
    被辞退员工是否还需要发年终奖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答案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