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中要求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相关的事项,如共同财产的分割等等协商达成一致。然而现实中,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要离婚,但却找不到对方人的情况。此时如果想要起诉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
二、 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呢?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这婚到底怎么离,是去法院还是去民政局?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1.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1) 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这种找到人怎么离婚的情况,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第四步:法院开局公告送达的单据,有原告交纳一定数额的送达费后,在法院的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60日,涉外案件6个月。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是在协议离婚中找不到对方人的话,则此时就无法进行协议方式离婚。但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发现找不到对方人的话,那么起诉离婚找不到人可以先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或者死亡,当然也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此时法院会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



相关内容:

·离婚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目前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律只规定了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等四种情形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出轨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会被视为过错,财产分割会向无过错方适当倾斜,但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出轨并不算“过错”。 在现实生活中,包养情人、卖淫嫖娼、通奸等情形同样影响到婚姻的存续,诉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常得不到法院支持。...


·夫妻离婚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离婚是大事,此时关系到自己的人身利益,因此不能草率决定。需要考虑清楚之后才离婚。而实践中,夫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其实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夫妻离婚时需注意哪些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离婚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离婚一般需要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1、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要合法,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要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具体处理方式列举清楚。 2...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


·不同国籍或地区的居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小孩合法吗?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小孩合法吗?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的效力
    符合善意取得时,该处分有效.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善意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夫妻的另一方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tjlytel}}> 1、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根据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父母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多少合适
    一、父母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多少合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具有权利主...


·离婚一方不出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出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


·老年人事实婚姻是怎么回事
    老年人事实婚姻是怎么回事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我国已经没有对事实婚姻进行认定,如果老年人符合结婚的条件,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形成非婚同居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离婚诉讼请求,不像大多数正常婚姻的诉讼请求一样,在正常婚姻的情况下,法院还会进行一下调解,并且如果原告方撤诉的话,法院也会准许的。无效婚姻可不是这样的,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院通常会宣告婚姻无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婚姻无效案件一般由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此时如果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要夫妻能够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呢?在分居半年后是否可以判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


·起诉到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起诉到离婚多长时间开庭?起诉到离婚大概十几天半个月的时间开庭,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