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并没有长期临时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虽然我国并没有长期临时工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熟悉这一方面的知识,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长期临时工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职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对临时职工实行有效管理,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定义
长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无固定期限。短期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固定期限。临时职工: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三章 原则 本办法遵照利益与贡献挂钩、利益与技能挂钩,贡献大收益多、技能强待遇高的原则,从经济利益和享受权利上加以约束和规范,充分调动临时工和临时职工积极性。
第四章 程序及内容
一、临时工的招收
(一)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用工定岗定编方案,报送领导审批,并对需要一定上岗条件的岗位提出招工具体要求。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工作。根据领导审批后的方案要求,组织招收、录用符合条件的临时工。(三)临时工录用条件:
1、年龄在18—35岁之间;
2、身心健康;
3、无明显外观缺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技能;
5、无前科。
二、临时工的管理
(一)临时工的管理由综合部、用工部门和企划部共同负责.
(二)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档案收集、整理,内容包括临时工的住址、联系方式、年龄、学历、受培训次数、受培训内容、工作岗位、出勤情况、违纪情况记录等。
(三)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内容含临时工培训、组合、考核、违纪处理、工资造表与报送等。
(四)综合部负责临时工的招收、增补、辞退和工资总额的审核。
三、临时工风险金管理制度
(一)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交纳风险金200元,风险金统一由综合部在临时工报名时代收,然后汇总交财务部入帐。
(二)风险金退还及扣罚规定:
1、临时工个人主动提出辞职,应提前15天向用人部门报告,报告批准后,用工部门签字认可,综合部、财务部审核并退还风险金。
2、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3、临时工旷工连续三天,由用工部门将旷工人员名单报综合部,视同辞退,扣罚本人风险金。
四、临时工的培训
(一)企划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安全教育;用工部门负责临时工上岗前
岗位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企划部负责发放上岗证,临时工无证不得上岗。
(二)集中性安全培训每半年一次,由企划部、安保部、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三)集中性厂情教育每年度一次,由企划部和用工部门共同负责。
(四)生产淡季对临时工进行综合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厂情教育、安全教育、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操作技能等,由企划部、综合部、用工部门等共同负责。
五、临时工公共守则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厂内各种规章制度。
(二)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要求仪表整洁、配带上岗证。
(三)不迟到、不早退,有病请假,严禁旷工。
(四)服从工段长、带班长的指挥。
(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团结友爱。
(六)爱护公物,不损坏厂内一草一木。
(七)严禁脱岗、串岗、睡岗。
(八)熟悉本工种岗位职责。
(九)严格按照操作制度和岗位说明书工作。
(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食堂就餐,对随意拖延时间者按规定予以罚款。
(十一)严禁酒后上班。
(十二)严禁在厂内惹事生非、打架斗殴。
六、临时工的晋级及待遇
根据所从事工种和技术要求的不同,临时工主要分为分选用工、加工用工和质检用工三部分,分别加以规定。 加工工段用工 加工工段用工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辅助工——管理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期一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掌握岗位的应知应会,并严格遵守。
(5)本岗位管理人员推荐,加工工段长审批。
2、合格工——熟练工
(1)累计工作时间1年以上。
(2)了解车间工艺流程,熟悉本岗位工艺指标、作业指导书。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
(4)岗位测评达到85分(理论测试和实际操作)。
(5)持有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可优先晋级。
(6)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7)直接主管推荐并报部室考核、评审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熟练工——辅助工
(1)在熟练工的岗位上满1年。
(2)能够在掌握工作原理和作业指导书的基础上,独立操作设备,并且各项工艺指标合格。
(3)被评为月度先进个人、年度先进个人可以优先晋级。
(4)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5)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6)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4、辅助工——管理工
(1)在辅助工岗位上工作满1年。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初级工证件。
(4)由部门申报、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岗位降级
根据各人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班组长评价和工段长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
1、工资待遇
(1)试用工8元/天。
(2)合格工9—11元/天,根据岗位不同设置工资。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3)熟练工12--13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4)辅助工15--18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
2、劳保福利
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熟练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标准。
(2)辅助工、管理工享长期工的工作餐标准。
4、学习培训权利 临时工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对于表现突出的或有潜质的可以安排外出参观学习,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推荐参加国家局、省局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取得证书者,可以优先晋级。
5、其他权利 享受长期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分选工、烟叶检验工 分选工、检验工属技术工种,分为五个发展阶段: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每个发展阶段对应不同的待遇。
(一)晋岗条件
1、试用工—合格工
(1)试用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期三个月)。
(2)试用工年龄在18-35岁之间。
(3)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4)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分选技能或检测技术。
(5)分选试用工、检测工优先从加工工段择优选拔。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2、合格工—初级工
(1)了解并掌握烟叶的基本知识或质检知识。
(2)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85分以上。
(3)分选工段或质检部门推荐,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
(4)通过初级工鉴定,获得初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3、初级工—中级工
(1)取得初级工证书。
(2)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3)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0分以上。
(4)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中级工鉴定。
(5)通过中级工鉴定,获得中级工证书。
(6)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4、中级工—高级工(1)取得中级工证书。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旷工、脱岗、替岗现象,全面考核达95分以上。
(3)用工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公司审批参加高级工鉴定。
(4)通过高级工鉴定,获得高级工证书。
(5)由企划部统一考核、公司审批后送综合部存档备案。
(二)技能降级
根据各人的工作业绩、学习进步情况和直接主管日常督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者降级使用,降级后仍不能适应者,予以辞退并送综合部备案。
(三)岗位待遇1、工资待遇
(1)根据分选工、检验工技能的高低,相应调整工资待遇:试用工10元/天,合格工11--13元/天,初级工14--18元/天,中级工20--25元/天,高级工另行聘用。
(2)无分选任务时安排参加车间生产或其它工作,相应调整工资待遇:合格工10元/天,初级工12元/天,中级工15元/天,高级工20元/天。享受生产奖和先进评比奖。培训期间工资减半执行。
(3)非生产期间,享受固定补贴,合格工30元/月,初级工60元/月,中级工200元/月,但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
2、劳保福利 根据临时工劳保福利待遇规定,发放劳保用品。
3、生活待遇
(1)试用工、合格工、初级工、中级工享受临时工工作餐待遇。
(2)高级工享受长期工工作餐待遇。
4、其它权利 享受长期工同等待遇。
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正式员工的福利是一样的,享有同工同酬,享有休假日。但是实际中临时工则存在很多的问题,特别是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很多。如有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需要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工程质量验收需要遵循一定的验收程序。工程的安全问题关系着人身的安全问题,所以我们应当重视工程安全问题。从施工到完工,都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具体来说,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主要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还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由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专业的负责人进行验收;...
·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其实就是指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双方此后就不再负有对应的权利义务了。但是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很多情况下单位都会对劳动者作出补偿。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如下种...
·合同到期员工工作小结应该怎么写?
合同期到了,那么就要写上个合同期的工作总结了吧,工作总结是合同期满后球员做给所在单位的总结,这样的总结能够作为单位对该职工提供续约的重要依据,所以对于职工来说,十分重要,而合同到期员工工作小结到底怎么去写呢?让我们通过以下的知识和所写例子一起去学习一下吧!合同到期员工工作小结应该怎么写一、基本情况这是对自身情况和形势背景的简略介绍。自身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基本建制、人员数量、主要工作任务等...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几种?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几种?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有几种?
一、劳动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
·疫情期间延迟发放工资可以吗?
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呢?会不会不发了啊?以下是我们整理了关于疫情期间延迟发放工资可以吗?希望可以帮您解决问题。一、疫情期间延迟发放工资可以吗?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
·一、宜昌市劳动合同版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宜昌市劳动合同版本的内容有哪些?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
·劳动者如何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
如果申请工伤进行的话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可以进行重新鉴定,但是重新进行鉴定需要一定的特殊程序,只要材料都符合相关的流程就可以进行重新鉴定。那么如何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呢,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法律明确的规定应准备的材料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
·上海浦东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
上海浦东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不认定为工伤的行为有哪些
不认定为工伤的行为有哪些?(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
·一、劳务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劳务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吗?劳务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
·手部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产车间,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手部受伤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在得到有效治疗后,职工应该要求单位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拿到工伤鉴定书后,职工才好确定赔偿标准,向单位索赔。目前我国工伤鉴定分为十级。那么手部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手部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
·员工损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办
员工损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办?侵害公司名誉权,可以起诉这一个员工,要求员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对公司的声誉,甚至是对公司实际的业务的开展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请求员工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可以让员工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恢复公司的名誉。侵犯公司名誉权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