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车祸误工费证明怎么写 车祸赔偿项目中有关于误工方面的赔偿,

车祸误工费证明怎么写

车祸赔偿项目中有关于误工方面的赔偿,但此时需要受害人开具相应的误工证明才行。那么这个车祸误工费证明该怎么来写呢?而车祸的误工费又该如何计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车祸误工费证明怎么写

误工证明书

兹证明:___ (男,汉族,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 职务,月收入 人民币整; 在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 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 (小写: )人民币整。特此证明。

以上内容真实无误,我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财务人员签字

__年__月__日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计算误工费注意什么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注意事项有:

1、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其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

2、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自接受治疗到康复所需的时间确定,其标准以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的前一天。

3、受害人收入状况的确定,根据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不同情况,有固定收入的,以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 ×误工时间

5、“实际减少的收入的理解:

(1) 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后,其所在单位并没有扣发或全部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全部误工损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能获得赔偿。

6、“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的市、自治区、直辖市。

关于车祸误工费方面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在计算车祸误工费的时候,需要知道实际误工的时间与赔偿对象的收入情况。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内容:

·盗窃车内物品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


·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需要提交哪些证据?不服管辖权移送上诉不需要提供一份上诉状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什么其他的材料。由于它是原受理案件法院自行就管辖权进行审查的结果,此时尚未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且原受理法院在移送案件时并未就管辖权作出生效的法律文书。二、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的处理1、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即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两个或以上时,法院则依职权迳...


·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一、异地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根据违章是否现场违章,来决定可以在哪里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2、处理违章,需要到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


·交通强制险是怎么计算的?
    交通强制险是怎么计算的? 交通强制险含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 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


·对于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非法集资罪中罪犯的非法所得金额都非常巨大,即使罪犯停止犯罪,其产生的利息也是相当高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非法所得的钱财就会被司法机关没收,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却以利息不属于非法所得为由拒绝上交。那么,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一、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到不至于会判刑。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了普通百姓的家中,成为了主要的代步工具。一些夫妻结婚后,有了积蓄后通常会买辆汽车。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会涉及到写产权人姓名的问题。有些夫妻还因此争吵,都想写自己的名字。那么,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 婚后买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决定其归属,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类型有几种
    对于交通肇事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实践中我们需要严格区分一下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交通肇事犯罪。而其中交通肇事罪有不同的犯罪类型,到底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类型有几种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


·民事诉讼律师费什么时候交?
    一、律师费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2、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


·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
    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 一、对于租车合同可以无偿使用吗 租车合同不能无偿使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二、汽车租赁的法律条例 1.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


·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并不低,其中很多都是由于当事人违反交通规则而引起的。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肯定就是要做出处理的。那实践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怎么办呢?各位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怎么办 出了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案。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查明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双方的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章行...


·一、河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河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2019年河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