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房其实也就是实际由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转移房屋的占有。但因

交房其实也就是实际由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转移房屋的占有。但因为房屋不是货币,在占有的情况下不能等同于所有,因此之后还需要办理了房产证才能取得所有权。而交付房屋的时候,房屋的类型不同,具体的流程也不太一样。那究竟二手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买二手房最后一道程序就是交房,尽管交房在二手房交易手续里并不占特别重要的地位,但如果没有注意交房时的一些细节问题,同样会引起许多纠纷和后遗症。同时,交房还意味着对房屋的转移占有,下家只有在取得了权利占有(取得房地产权证)和转移占有(交房)后,才能取得房屋的全部权利,买卖程序至此才全部结束。归纲起来,下家在二手房交房时要注意以下的细节问题:

(一)设施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上家装修和使用过,而在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应当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就将设施设备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写清楚,交房时按照合同约定清点。这些设施设备一般有:空调、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分别注明数量和品牌。

(二)水、电、煤清点及过户

双方一同至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有无其他欠费,如有则要求上家补交。然后,双方再根据最后一期缴费单据上载明的数字和房屋表具上的差额,根据单价进行结算。特别要注意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定要向工作人员询问上家的欠费,这些欠费可能是上家以前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一般按日千分之三算,累计起来相当高)。

(三)电话、宽带过户

双方到电信公司办理电话过户手续,也要询问工作人员有无欠费。

(四)有线电话过户

上家持开户卡,双方至交费处办理更名手续,同样要结清欠费。

(五)维修基金过户

一般上家都赠送维修基金,至物业公司办理更名手续即可。

(六)物业服务费结清

下家陪同上家至物业公司处办理物业更名手续时交纳,一般由上家交至交房当月,交房次月开始由下家交纳。

(七)户口迁移

双方可一同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如仍有户口,下家可根据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追究上家责任。

(八)清点钥匙

上家交给下家的钥匙包括:房间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信箱钥匙等,下家应当分门别类保管。

(九)结清尾款

在以上八项均过户及结算完毕后,将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上家支付的费用后,余额为下家实际应付款项。上家收款后应出具收条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

(十)签署《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应将上述九个方面的内容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法律后果是上家将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下家,交房的时间点也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时间点。如果不签,双方将来可能会对何时才算是交房时间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到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如果在还没有办理完毕上述九个手续就签署,则意味着下家未验收已认可房屋符合合同约定。因此,签署房屋交接书是交房手续的最后一个程序,不能先签署再验收。如果在对房屋验收时发现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也应当在房屋交接书中注明,为将来追究上家的责任留下依据。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

(四)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五)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一方违约后的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或仲裁,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因为二手房一般都是那种进行过装修,并且也实际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因此在实际交付的时候,具体的流程就与购买新房的交付流程不一样,其中需要购房者格外注意的地方也有所差异。而要是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对二手房交房流程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之所以会产生纠纷,多半都是因为当事人在赔偿方面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可能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而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证明原告身份信息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


·一、工伤算不算正常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一、工伤算不算正常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关于行为人行政拘留要交钱吗?
    关于行为人行政拘留要交钱吗? ?行政拘留要交钱吗 不一定。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处罚,一般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两者可以同时并用,也就是罚款加拘留。是否需要交钱,看处罚机关是否有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有罚款的行政处罚就是不需要交钱的,有的话,就需要缴纳相应的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2023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
    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一、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偷税漏税补交程序是怎样的 1、补交税歀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偷税漏税...


·交通事故的起诉做司法鉴定吗
    现在很多案件的起诉需要做司法鉴定,经过司法鉴定后再对案件做出裁决。交通事故案件的起诉中,造成的伤害等级以及损失等是否也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很多人都不清楚。那么交通事故的起诉做司法鉴定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与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有关的知识的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的起诉做司法鉴定吗 交通事故案件中,对于造成人身受伤或车辆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申请对伤残等级、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或车辆修理...


·一、交通事故货车停运损失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货车停运损失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吗?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车辆停运损失,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在肇事车主不能在支付赔偿金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追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


·一、交通事故我是次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我是次责怎么赔偿?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增值税 个人购买不满2年的住房,将按照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已经满2年的非普通房屋,将按照买卖价格的差额收取增值税而购买...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


·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
    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我们看到的酒驾一般都是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这样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此时就会对驾驶者做出处罚。但要是行为人喝酒后骑电动车上路呢,此时是否也算是法律上面规定的酒驾?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中,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