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后另一半查出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相关内容:

·夫妻打架砍成重伤怎么判刑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经司法鉴定确定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之后被害人可以起诉离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


·一、无效婚姻法院程序是怎样的?
    一、无效婚姻法院程序是怎样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


·对方不出庭,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离婚事项,甚至还有人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出庭进行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要是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找不到对方,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当事人遇到离婚纠纷时,都知道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需要亲自出庭...


·夫妻的婚前财产包含哪些
    夫妻的婚前财产包含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前的时候就取得了财产所属权,比如说在婚前获得的债权也属于婚前财产。3、自己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或者是孳息,这类都不归纳...


·夫妻条件相当抚养权归谁
    夫妻条件相当抚养权归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孩子的年龄已到十周岁以上的,法院在作出判决前还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即征求该孩子的意见...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很多时候,军人离婚都是由其配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此之前,需要先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也就是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供你参考。 一、如何确定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


·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
    1、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


·事实婚姻故意不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故意不登记的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


·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许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尽可能地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因而才会有许多与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有律师的参与可能会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利益,那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下面我们将为您作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怎么收取?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


·抚养费是指夫妻离婚后
    抚养费是指夫妻离婚后,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给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离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根据给付人的承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为依据,也可以双方协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女方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第一、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直接变更或者双方签署抚养协议变更即可。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方式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项目?
    离婚案件里,无论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归于哪一方,按时缴纳抚养费是另一方的义务与责任,抚养费要切实的从孩子的需求出发,法院判决离婚中对于抚养费是有详细说明的,但是协议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呢?恐怕是大多数人关心的话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供您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