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款人提供车人借了我两千块该怎么写借条

借款人提供车人借了我两千块该怎么写借条1.担保情况:有人保和物保的情况下看抵押物是否为借款人个人财产,如果是的话,一般默认物保在前,如果不是,则看约定。若约定不明,则根据订立的时间顺序。若订立顺序也不明,一般也是物保在前。借条上须借名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以及担保顺序。2.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3.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 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4.出借人。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同时,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5.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6.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7.借款时间、还款期限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3、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借条是日后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通过诉讼方式获得法律救济的重要证据,因此在订立时一定要确保其中的借贷关系描述清晰、完整。借条最好写上双方身份证号码,双方签字按手印并做成一式两份各自保存。



相关内容:

·一、电动车醉驾肇事是否会被处罚?
    一、电动车醉驾肇事是否会被处罚?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而事故责任则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二是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符合以上标准的,交警部门认定是非机动车。如果醉酒...


·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 在交易中,若想避免出现合同无
    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 在交易中,若想避免出现合同无效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那在签订合同时,您一定要查清影响合同生效的因素,是否是合法的、合适的。那么,在实务中,应该怎样审查合同主体是不是合法的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


·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 一、交通肇事一死一伤不起诉可能性大吗? 不大;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赔偿;无收人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进行赔偿。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


·在我国房屋买卖的交易税是多少?
    在我国房屋买卖的交易税是多少?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各0.5‰。公证费:费率为房款的3‰,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二、相关规定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疲劳驾驶交通肇事罪该怎样进行处罚
    疲劳驾驶交通肇事罪该怎样进行处罚 疲劳驾驶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关于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公安部123号令有...


·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闯红灯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同时在我国也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当中的一种。实践中,因为当事人闯红灯的行为而发生车祸的情况不在少数,那么此时该如何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闯红灯出车祸责任划分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


·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5、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


·无责方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开车出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第一时间就应该是找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这时候交警会对事故情况作出一个公正的责任划分,要是自己是无责方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无责方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 2、双方一起到到定损...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什么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包括什么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不满意应该怎么办对复议结果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的3日内可以提出复议,一周给予答复,但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医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