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自家宅基地盖房还用审批吗

需要。正常情况是要批准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为村委会需要让群众的宅基地符合规定以及规划。所以在原有的房屋地基上建房是需要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我国发展迅速,近年来土地资源紧张并且土地价格也在不断增长。虽然人们买来了土地,但是对土地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一旦使用期限一过,就不能在对其进行任何活动了。对此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究竟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呢? 2017年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2023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一、2020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2018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015年3月1日,停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


·涉及财产的异地诉讼离婚全权委托费用多少?
    当今社会,有很多夫妻双方因为生计,长期分居两地,导致感情变淡,最终走向离婚的地步。但是离婚时双方身处异地,大部分人也没有时间参与诉讼,还有一定的财产纠纷,这时候涉及财产的异地诉讼离婚全权委托费用多少?该如何办理诉讼离婚?下面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涉及财产的异地诉讼离婚全权委托费用多少 离婚时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而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如果当事人采取诉讼的方...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
    夫妻双方到了离婚的地步,有很多种原因,比如某一方出轨,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等等。不管是哪一种,在离婚之时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想必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到底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哪些在两个人结婚后依然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说说。首先,夫妻两个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奖金和红包等肯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有各种津贴、购房补助、互助金等以各种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都被定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其次...


·土地使用性知具体分为哪几种
    土地使用性质具体分为哪几种?1、按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2、按取得方式划分为划拨和出让。3、按所有权划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一、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计算方式 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
    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近几年,我国的土地价格涨幅不断增高,土地也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国家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规定了个人以及单位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有一个年限上的限制。人们购房之后会在产权证书上看到土地的具体使用年限,那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土地使用年限50年是什么意思? 房屋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


·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
    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 地方政府在进行各种基础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的时候,都或多或少会涉及征地行为。国家为了保证民众的利益,以及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明文规定了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征地补偿办法,征地需依法依规进行。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详情请参考下文。 辛集市征收土地补偿安置长期保障实施办法 为有效保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导致各地的经济发展水水差异很大,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了解一个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就重要的办法就是熟知当地政府所颁发的文件,由于不少朋友反映不知道长沙的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所以我们整理了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的相关信息。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


·卖房子不用转移土地使用权吗?
    卖房子不用转移土地使用权吗?卖房子的时候,必须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二、具体情况1.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离婚房地产评估怎样收费?
    如果夫妻面临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其中房产分割非常重要,若是一方要求卖掉房子,另一方要求保留房子,而房子又是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那么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评估公司来评估房产价值,下面我们就搜集了一些关于离婚房地产评估怎样收费的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我国土地为国有制度,但是在经济生活中,免不了土地的流转。而在土地流转中,土地使用权的变化就变得十分重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类型出让买卖、转让买卖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两种形式?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