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关系的最直接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是正式工作必经的步骤,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慎重保存是很重要的,因为遗失将会牵扯到不必要的麻烦,那若是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后果是怎样的呢?将为您解决这个问题,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一)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丢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各执一份,可以寻求另外一方将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一份重新签字或盖章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另外,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的后
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还有可能会因为劳动者提出仲裁赔偿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有丢失劳动的可能,但劳动者丢失的可能性更大,关于劳动者丢失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是以下这样的,劳动合同丢失了劳动者是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要劳动合同复印件的,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例中,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从以上内容来看,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的后果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来自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还可能要求单位赔偿劳动者损失;还有一种是来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能会提出仲裁赔偿。以上是关于“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的后果”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问题不妨来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到期当天被公司开除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当天被公司开除是否有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总会遇到加班的情况,而且有些公司往往加班比正常工作要多。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对于加班人员,要给与三倍或以上的补偿。那么,如果有加班,但是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对此,我们收集了一些资料,让您有所了解。 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行吗 可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具体情况第一、...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的,如果员工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可以直接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你们双方谈妥后都同意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中关于工伤认定时限的规定,最长提出认定的时间也就是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当然要是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时限要求就更短了为30日。但现实中却也有可能出现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的,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很好的去区分这两种关系,社会中很多人会有内退人员参加企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疑问,那具体来说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 内退人员参加企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随着经济的越来越快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在城市的过个角落里面展开。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等等。对于工程来说,质量就是生命,者关系到他的使用和人们的生命财产。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了哪些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走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劳动者即使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也不能肯定一定构成工伤事故,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才行。但是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走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出最终结果呢?相信这是很多申请人想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走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


·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后其实就是指劳动者转正之后,在这段期间单位也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


·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
    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 一、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 首先要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次要计算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建造工程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是违法行为。可以去法院起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


·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有哪些?一、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规范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