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

按照最新刑法规定变造公司债券罪怎么构成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规定,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二、变造公司债券罪量刑标准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三、变造公司债券罪立案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三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罪的既遂与为未遂的标准为行为是否实施完毕,而非主观上有无谋取非法利益的期待或事实上是否取得利益。本罪与伪造证券行为的区别在于变造是基于真实的有价证券,而伪造行为则是凭空制造出假的证券。



相关内容: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向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技巧? 1、木马计讨债法 (1)在讨债过程中,特别是与对方接触时,以好象关注、有兴趣,甚至认真思考对方建议的态度迷惑对方,把对方的信息搞到手,再反过来攻击对方,以求有利于已的条件的做法。 2、针锋相对讨债法 (1)是强攻战的一种,是在讨债过程中以绝不退让的强硬立场迫使对方让步的策略。 (2)操作技巧:说话切题;锋在有理,而不在于扯着嗓门高叫。 3、最后通牒讨债法 (...


·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一、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借款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这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借款人就应该遵守约定,截止到还款日期收款。 注意: 如果借条上并没有写明须还款的具体时间,并且借款人与欠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真实的话,他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清偿借款,但应当给对方必要、合理的准备时间。 如果借款人怕欠款人无力还款才有了提前还款的想...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介绍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出资方): 乙方(借入方): 第一条:陈述和承诺 1、甲,乙双方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 2、协议任何一方在证券公司所开立的资金帐户、证券帐户,无关联帐户,无司法强制措施,也无其它或有可能造成本次交易产生任何障碍。 3、 甲方借出资金系自有资金,具有对资金使用和处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未以该资 产设置抵押、担保、租赁...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今天,往往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而与他人发生借款,而在实际借款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才有一个保障。而在签合同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明的事项。那到底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 1、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代位权次债务人抗辩权能否主张?
    代位权次债务人抗辩权能否主张? 一、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权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既然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那么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就有权对债权人行使,否则对次债务人是不公平的。该条文中的“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实际...


·一、民法规定的夫妻财产条款是什么?
    一、民法规定的夫妻财产条款是什么?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年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一、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来了解。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标...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如何讨债,欠债不还起诉有用吗? 一、追讨债务的合法手段有哪些? 1、调解法 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仲裁法 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离婚共同债务被执行人是谁?
    离婚共同债务被执行人是谁?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所有,那么该债务的被执行人就是该债务分割方。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


·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方式讨债
    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方式讨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如果发生了民事纠纷,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在债务人欠钱不还时,债权人同样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讨债。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方式讨债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方式讨债 第一,债务人首先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第二,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2年...


·欠钱不还到底怎么办才好?
    欠钱不还到底怎么办才好?可以申请仲裁和诉讼,可以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欠钱不还若行为人以非法...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 一、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是否合法?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夫妻一方债务应该用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