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一、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要区分情况。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

(一)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旦企业口头解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合法的,劳动者就很可能有严重过错乃至违法犯罪行为。这时候,企业是不需要给与员工补偿金的。因此劳动者一定要慎重对待离职,要求企业开具书面离职通知并注明理由,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相关内容:

·上市企业壳卖了能强制辞退员工吗?
    上市企业壳卖了能强制辞退员工吗?企业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公司违法辞退员工,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说不是企业想辞退员工,就可以随便找借口把员工辞退。如果企业无故把员工辞退,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辞退无效;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该企...


·一、赔偿工伤待遇有仲裁时效限制吗?
    一、赔偿工伤待遇有仲裁时效限制吗? 工伤待遇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工伤待遇一般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受到伤所要给的赔偿费用,但如果因这个待遇而引起了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直接走法律的程序,并且要在规定的时效之内进行起诉。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在生活当中,您都体验过黑暗给自身带来的恐惧,因此我们才能够更加体会到光明对您的重要性。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对于自己的眼睛,您一定要注意保养,适当的缓解眼睛疲劳,对自己的眼睛都是有好处。如果眼睛遇到工伤的话,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
    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我们正常人是接触不到的,公司的法人作为代表公司日常法律代表,对公司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法人合同对一个公司来说很重要的,那我国对相关的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您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交通运输方式不仅局限于陆地上还包含了水上运输。虽然同为运输但是水运的不同之处在于建造水上航线的时候,水运工程十分浩大且对质量要求极高,所以在水运工程竣工之前要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水运工程才能投入使用。那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呢? 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要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合格。 一般检验项目的质量经检验应全部合格。其中...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
    劳动关系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协议合同,因为它能够证明双方直接存在劳动劳务关系,如果出现什么情况的话可以很好的帮助自己维权证明双方的关系,但还是有很多人对此不够重视,在后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还需要去证明双方的关系。那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 第一,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怎么判?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怎么判?法院一般按照当地生活标准判决。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夫妻离婚时,即便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必要时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


·当事人工伤能否申请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
    当事人工伤能否申请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一、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的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 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了问题,会对其进行责任分类,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呢?依据不同的实施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对于违法行为是可以对其进行责令停止工程的并且处罚款,未取得证书进行建设工程的,一般取缔和处罚款。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具体的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


·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如何索赔
    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如何索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工程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