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骑电车撞人了该怎么赔偿

骑电车撞人了该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9、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折价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内容: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汽车在90年代是一种奢侈品,但是到了21世纪以来,汽车作为一种普通的“大件”已经进入我们的视野中并习以为常,而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相应的下游行业也就发展起来,例如商业车险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对于商业车险具体了解多少呢?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交强险保单不用随车携带,只要把交强险标签贴贴在前档玻璃的右上角即可。 根据2013年出台的新交规规定:没有贴交强险...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设施包括了很多,如轨道、公路等等,而对这些设施进行破坏,那往往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很严重的。对此,我国《刑法》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不过此时需要区分一下究竟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如果是过失的那构成的就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究竟法律中对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


·离婚诉讼费谁承担诉讼费由原告预交
    离婚诉讼费谁承担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吊销驾驶证。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驾驶时速超过规定限速的50%,将被吊销驾驶证。要想重新拿回驾照,只能回炉重考驾照。4.借车不出事算你命好,但是把车借给无证的人(或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出事的话,不但驾驶者要受到处罚,作为车主的你也要承担相关责任,驾照也照样会...


·一、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由此可知,通常情况下上级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书面的形式对交通事...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1、以伤亡人数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恶劣。 2、以财产损失数额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是客观上造成的损害还是不能赔偿的数额。造成公共财产或者...


·如何交行政处罚的罚金?
    如何交行政处罚的罚金? 一、如何交行政处罚的罚金? 行政处罚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的罚金,需要缴纳的是罚款。有很少部分的情况是行政处罚当事人直接将罚款交给工作人员的,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需要当事人到指定的场所交罚款的。比如说针对有些乱停的车辆,因为司机本人又不在场,交警人员就会直接将罚款贴在车上,相信有很多人都缴纳过类似的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由于篇幅限制,如需详细解答,建议向律师进行咨询。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当在三年内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通常需要十日左右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通常需要十日左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 道路...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但随着互联网的普遍应用,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二手房的买卖,这都促使了二手房交易的增多。那么,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1、看房中的法律风险。 看房主要包括实地查看房屋的基本状况和对房屋产权的核实调查。这是规避签约风险的重大步骤。但是,在实际房屋交易过程中很多...


·自己交易公司法有哪些规制?
    所谓自己交易,这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矛盾的一种常见形式,许多人不懂其中的基本法则,不仅对公司的运营不负责,也很有可能做出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事情。那么,自己交易公司法有哪些规制?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以下相关的规制问题。自我交易作为公司内部人与公司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种基本形态,在交易中存在内部人滥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以防止发生对公司不公平的结果,各国法律所共同面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具体有哪些1、报警和受理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调查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