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民房拆迁补偿标准

农民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但补偿的项目大致是相同的,主要包括:宅基地补偿,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这个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具体要参考当地制定的补偿标准实施方案,这个可以向土地征收部门咨询了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相关内容:

·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办理房屋抵押只要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了。其实,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不等于就取得了房屋抵押权。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权才真正成立。那么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房屋抵押要注意怎么办理?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登记的概念 所谓房屋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屋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


·在租房的过程必然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文件
    在租房的过程必然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文件,但也要该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然的话约定的再好也是没有用的。至于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条件下有效,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 、《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民法典》第六条及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市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当城市还需要发展但是没有足够土地的时候一般就会选择将农村整改为新城区进行发展,这时候就会涉及到相关的拆迁问题,拆迁补偿问题是很多人在关心的,也是当前非常热议的话题。那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什么呢? 赣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


·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
    近年来,婚姻法在对于婚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婚姻法对于房产有着很详细的说明,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分别有所具体的什么情况?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婚姻法房产的几种情形,请您详细阅读。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男方在还贷,后来双方分手没有结婚。房屋如何分割?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


·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
    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 一、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 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2、签“老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选择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并尽可能到工商部门咨询或请律师参加合同...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而且,我国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解释的。那么,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呢?我们该如何处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呢?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


·实践中退房情形有哪几种?
    实践中退房情形有哪几种?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


·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一、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有效 交易双方通过中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包含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居间服务合同,两个合同的效力相互独立,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居间合同的效力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及过错责任原则,卖方无权要求买方对中介的过错承担责任,所以即使中介已丧失经纪资质,卖方也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买卖合同,...


·北京房产抵押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房产抵押流程是怎样的?北京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人将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手续准备好,到房管局。2、将相关资料递交到房管局工作人员手中办理抵押登记。3、办理完毕,抵押人签字确认,领取抵押权证。因此,房贷还清后,并不代表房子就真正属于借款人了,一定要注销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房子才算真正归到自己名下。二、房产抵押需要提交的材料现实生活中,房产抵押往往是因为贷款或者其他借贷关系而产生的,双...


·离婚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分割房产时,经常遇到特殊情况:不直接分割数套房产,而是对房产进行估价后,甲方获得房产,乙方获得甲方给付的部分房屋钱款;甲乙双方将房产估价后卖掉,直接分割钱款。此时需要进行房屋评估。离婚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显示了一般的评估费用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收费要根据房屋的价值来分档收费。 一、房产评估费分档计算如下 1、如果所评估的房产的总价值在100以下或者100万以下的部分,则评估费按...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
    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近些年来各个地方都会出现拆迁现象,一般情况下拆迁都会有补偿最低标准的,拆迁部门就会根据拆迁最低标准进行拆迁补偿。那么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是什么?的我们在这里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由4个层次细化为132区片标准1、2004年标准将全市划分为4个层次,最高补偿3000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