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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列明的条款:

1、当事双方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如果由委托人办理的话,需要出具委托人的上述信息;

2、合同的标的,即这栋房屋。

需要包括以下所述的内容:

房屋所在位置;房屋的面积,其中需要标明使用面积和分摊面积;房屋属于期房还是现房;房屋的装修情况以及维修的标准;

3、房屋的付款时间以及总价格;

4、房屋交房的期限。卖方需要在交房期满之前,将房屋交给买方。买方接收房屋之日起,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卖方需要给予应有的帮助;

5、卖方必须保证交付房屋的时候,该项房产不存在任何的财产以及产权纠纷。卖方需要保证在交付房产的时候,房屋上面的抵押权已经清除。如果该房屋交付之后存在任何以前存在的纠纷,都需要卖方负责;

6、双方应该在合同上面明确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该项条款可以促使当事人更好的履行合同上面的义务,也可以起着维权的作用,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比如应该明确规定买方如果没有按时缴纳购房款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如果不及时交付房屋,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还需要明确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7、对于房屋的保证、物业的管理以及小区存在哪些公用设施,双方需要事前进行沟通,并且罗列在合同中。

当购房者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反映,以寻求解决。若相关部门解决不了,就需要向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通常都为三年,一般不会延长,但是如果发生一些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此时时效停止计算,事由结束之后再继续计算,这样诉讼时效会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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