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要破产,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破产,是指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还债的情形。在经济活动中,职工如果面临公司要破产,合同到期了的情况,应当熟悉相关规定,了解破产条件、破产程序及破产清偿顺序,根据清偿顺序,要求公司支付所欠工资、保险及补偿金。那么,破产的条件是什么,破产程序包括哪些,为您解答。
一、破产条件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二、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
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三、破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法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对于公司破产进行了明文规定,如果公司破产,会优先补偿职工。而劳动合同到期会自动终止,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的法规要求补偿。一般来说,职工养老保险、医保和补偿金都会按时发放,但不排除拒不支付的情况,因此,在公司破产后,职工应当与公司协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对于公司要破产,合同到期了应该怎么办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也可以向我们网站的律师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帮助,为您答疑解惑。



相关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多久终结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破产债权异议书格式怎么写才可以?
    关于债权人对破产债权异议申请书的写法是:(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债权人是公民的...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一、职工或雇员债权。二、税收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财产分配,又称为破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和程序,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整个破产财产清算程序的终点,也是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一、破产清算由谁提出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 债务人不能清偿...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包含什么
    法律没有具体要求。申请破产只要符合规定就能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在经济危机“余威”犹在的今天,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资不抵债的问题,资不抵债具体是什么含义,企业在资不抵债时是否一定要申请破产。那么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资不抵债的含义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财务状况.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二、资不抵债是否一定...


·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如何做好有远见且正确的决策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因为管理者的失误或者是在经营的过程中遭受同行打压,公司很可能就经营不下去了。而这时如果确定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往往是会宣告破产的,但是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呢?这就为您进行解答一下。 一、公司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


·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吗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都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破产清算程序才能破产成功,但是对于企业破产当前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有哪些事情需要我们去处理,这就导致在处理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此期间有很多事情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那企业破产清算费范围包括什么呢? 破产清算其开支范围包括: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


·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在我们的语言中,常常有两个词语的构成十分相像,很多人会将这样的两个词语的基本概念相混淆,造成概念的模糊不清。例如清算和破产清算这两个词语,虽然相像,但其内在含义还是有些许的不同的。今天,让我们来厘清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一、清算基本概念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 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 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以,在企业重整的各方利益搏弈中,金融债权往往被放于劣势地位,充当了挽救企业危机的牺牲者,银行债权损失无法避免。企业重整价值仅略高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