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责任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二、其它法律规定虽然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有人据此认为该条包含了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规定。愚以为担保债权毕竟不同于一般债权,在担保债权的设置上具有更强的要式性,不应以单方面的程序上的“不作为”——未能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就否定债权人的债权及其属性。破产管理人完全可以根据破产企业的财务帐簿、交易合同等材料确定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数量和债权属性,在对申报债权的人进行核对后,还应该向未申报的特定债权人尤其是有担保债权人发出催告通知,如其仍未能及时申报债权,再按照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债权人利益又兼顾破产程序的效率。人民法院应该不会因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未能在指定期限申报债权而从程序上取消税务机关追缴破产人所欠税款的权利。毕竟破产债权申报的目的不在于为债权人设置实现债权的障碍,而是要尽可能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对于企业破产法中对担保债权人的相关认定和规定是非常明确的,特种是对于债权担保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来处理,担保债权人应当履行担保合格的相关责任,如果造成了违法行为,不仅丧失了担保权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破产财产异议书怎么写
    破产财产异议书怎么写 破产财产异议书 取回权申报材料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 先生(女士)在本公司任 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二○一五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取回权申报专用) 委托人: 受托人: 因浙江汉鑫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现委托下列人员作为我方(本人或单位) 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申报取回权、与管理人核实...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责任?
    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这五种方式,简单地可分为财产担保和人格担保这两种,而保证人担保就是属于人格担保这种方式,我国设立担保的目的在于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以及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用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就是,比如说在一份买卖合同中,买方可能会担心卖方不交货或者所交的货有瑕疵或者迟交货,而卖方就会担心买方收到货之后不付款或者迟延付款或者潜逃款这些情况的发生,哪一方不放心对方的,都可以要求对方...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在破产或者是解散时,需要对现有资产进行核对,对于企业解散的情形,可以股东自行组成清算组后,偿还债务,至于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则需要由法院指定的人组成清算组,在资产核对后,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后质押物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


·独占使用许可破产清算的含义
    独占使用许可破产清算的含义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


·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1、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包括: (1)往来账款; (2)存货; (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4)其他与损益有关的资产类项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


·公司清算公告时间及清算内容?
    公司清算公告时间及清算内容?一般公司经营不善面临解散的时候,就会对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这也是对整个公司从负责人到下层员工的一个交代。那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呢?公司清算公告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呢?接下来请阅读网站为您准备的内容。清算通知是在清算开始前,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以电话、信件、电报、传真、或在报纸上公告等形式通知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申报债权。一、清算通知与清算公...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当前交易市场竞争激烈,难免会有企业败下阵来,严重则会面临破产,这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也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破产之后是要进行清算工作的,清算是企业破产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任务艰巨,工作量也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差错。那么,?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破产清算的特点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


·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 一、破产清算借贷科目包括哪些? 根据破产财务清算期间会计核算的内容和特点,一般企业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资产类科目 (1)抵押财产。主要核算破产宣告前成立的作为某项债务的抵押物的财产。其明细科目应设: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抵押差异。在资产评估后将原账户过账时调整账务,借记本科目,贷记原账户固定资产等有关科目;在变现后,贷...


·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该如何赔偿
    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该如何赔偿 一、如果企业发生破产清算该如何赔偿 有补偿,主要是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其它涉及拖欠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应予兑现及补缴,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主。 公司破产清算以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和补缴社保保险费为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为清偿债务、第三顺序为清偿银行贷款。可由出资方自行组建清算组,清算终结后公告并依法程序注销公司;涉及纠纷的,由属地管辖法院介入组织清算。 终止劳...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还会给吗?
    公司破产拖欠工资还会给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拖欠职工的工资是有优先受偿权的,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需要清偿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


·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一、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是都要有吗
    是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用由聘请人自行负担。为保证强制清算的顺利进行,除由上述社会中介机构独立组成清算组以外,其他清算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