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以房屋抵押借款的不是打借条,应该写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而且,以不动产抵押借款的,必须要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房屋抵押登记通常情况下要办理他项权证。


相关内容:

·公民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
    很多时候公证房子都是在尚未结婚之前进行的,毕竟结婚之后可能夫妻双方就共同还贷了,此时情况就比较复杂。那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公民在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民结婚以后是否可以公证自己的房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


·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拆迁范围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需要什么手续呢?   拆迁范围内房产不能买卖的,一般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都会被冻结不能进行买卖交易。列为拆迁范围的房产,属于不动产物的属性发生变化,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或登记变更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


·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一、一户多宅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还是房屋面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一户多宅补偿是按照房屋面积来算的。   二、一户多宅拆除怎么补偿?   1.现金补助   这个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一户多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


·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一、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吗   可以。但一般情况下银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变更所有人的。不过现在婚后仍还贷款,这时的支出属于两个人的,以现在法律来看房子也是属于不贷款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的问题5种情况   1、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同时由于房价比较偏高,因此在购买的过程中就要更加的小心注意,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买房子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月供房所用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 1、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若房屋设定有抵押,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又不会主动提及。如此一来可能会给买方造成损失。2、房屋类型不明。现在二手房场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的使用权房。如果这...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 一、银行信贷业务档案。包括各级行制定的贷款规章制度;贷款计划的测定和指标的核定、分配、执行等资料;贷款登记总...


·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先考虑购买期房,毕竟期房便宜,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购买期房所带来的巨大风险。现实中,若开发商想要预售期房,则首先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行。那作为购房者,在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期房,买房人买房前要弄清项目是否合...


·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双方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办法分割房产。那么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