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万千农民群众来说,土地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土地意味着经济来源,意味着人民家庭的生活保障,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来保护权益。这就是《农村土地承包法》,那么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将在本文为您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是怎么规定的? 具体规定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一、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包括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尽量充实。送达地址确认书应填写当事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内容,还要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如填写不完整,可能造成送达时无法邮寄等障碍。如有可能,送达地址确认书还可附上当事人的传真,以及电子邮箱地址、QQ号等内容,以便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沟通和简易送达,从而提高审判效率。 送达地址确认书应...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期限是多久?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期限是多久? 在农村,除了个人可以承包土地之外,集体也是可以承包土地的,当然,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都需要涉及到合同的签订。那么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让来详细解答一下吧! 一、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7856县892438952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
·获取土地使用权权的形式 获取土地使用权权的形式 一、土地使用权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有偿取得和行政划拨。 1、有偿取得的概念及相关介绍 有偿取得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四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国家依法实行...
·2023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 2023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 2018商品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
·征地补偿费用谁来承担 征地补偿费用谁来承担 一、征地补偿费用谁来承担 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一、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加快城乡建设的步伐。在飞速的发展过程当中,大量的占用我国公民的土地。在征地的过程当中,各地公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现在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
·安徽合肥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安徽省的合肥市区近几年来的城市面貌建设也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在合肥当地长期生活的这部分居民肯定能够切身体会到合肥的发展状况的。所以现在合肥市区的市民们对于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是非常关注的,因为人们实质上最为关心的是安徽合肥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一、安徽合肥征地补偿的依据是什么?安徽省合肥市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五类:一类土地:瑶海区铜陵路街道;庐阳区四里河街道四河社区;蜀山区...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一、《土地补偿合同》违约的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请求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四种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遇到的纠纷。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直接磋商,自行解决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化解矛盾。 2、调解 调解是当事人自愿选择彼此信得过的第三人斡旋,通过相互谅解、...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名字不同是正常的,可以办理过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说明情况;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办理。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