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
·一、二手房网签备案是否有效期? 一、二手房网签备案是否有效期?二手房网签备案是不存在有效期的规定的,在办理时,只要约定的期限或生效、终止的条件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在电子商务领域又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
·一、房屋租赁合同毁约赔多少钱? 一、房屋租赁合同毁约赔多少钱? 房屋租赁合同毁约赔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数额的赔偿。具体的责任如下: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
·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
·每年买房的话题热度永远不会下降,衣食住行永远是人们一定会碰到 每年买房的话题热度永远不会下降,衣食住行永远是人们一定会碰到的问题,每天都要面对。那么对于想买房的人来说会考虑自己目前的存款和房子的价格来做决定。西安是十三朝古都,今天我们和您聊聊在西安市存款15万要不要买房子这个问题。有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西安房价涨幅超过40%。面对“居高不下”的西安房价,老百姓(60.800, -0.37, -0.60%)依然在“买涨不买跌”的浪潮中跃跃欲试,致使部分楼...
·两个人离婚房子是贷款买的怎么办? 两个人离婚房子是贷款买的怎么办?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
·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 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所以弄清楚房子的归属权在一个家庭中还是很重要的。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两人存在夫妻关系时所得到的所有财产。存在夫妻关系时是指双方在民政局领证到其中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的这一段时间内,传统意义上的办酒席和举行结婚典礼并不算是夫妻关系的开始,法律意义的夫妻关系的开始只是指夫妻双方领证时算起。当一方死亡时,双方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所以夫妻...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一、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怎么办?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没有违约条款应当按照实际的损失的比例来进行确定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的。 (一)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法条解析:"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存量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存量房合同丢失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
·买二手房签三方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买二手房签三方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如何计算因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损失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
·二手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买受人购买了以下情形的房屋,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买受人可以退房: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4、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5、出卖已出租的房屋,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6、被依法查封、限制的房屋不能转让7、转让经济适用房不符合规定的8、出售央产房,未经《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