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房屋出租权是可以认定为使用权的,房屋承租权是房屋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是日常生活中不动产交易的一种主要形式。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分为住宅用房租赁和非住宅用房租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性质.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按照房屋的租期是否确定,分为不定期租赁和定期租赁:按照当事人的国籍,分为国内租赁和涉外租赁。二、房屋出租权转让或交换的条件是什么?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转租的前提条件:律师办理房屋转租业务,首先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律师要提示委托人,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随之解除。转租期限的限制:在转租期限上,律师要注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协商约定。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房屋转租期间,承租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对于房屋出租的行为是非常常见的,由于属于双方一致达成的合同意见,所以还需要对房屋出租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并由双方签订相关合同后才可以对出租的行为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提出。



相关内容:

·2023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2023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房屋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拥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给银行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流程呢?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房屋抵押贷款。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先离后分割房产吗?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先离后分割房产吗?离婚可以先起诉离婚,过段时间再起诉财产。但是,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方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一同处理的,不会等到再次起诉才处理的。只有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再次诉讼处理,法院才会不处理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如果起诉时的诉讼请求中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法院会只判决离婚问题,不存在财产没分割好不允许离婚的情况。如...


·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了很
    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了很大的体现。农村的发展已经在不断的提高,所以现在农村建房的时候,对房子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修建房子的时候,肯定是要承包给专业的修建房的。为了双方的利益,签订修建合同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 平方米,二层约 平方...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无论是从开发商处购买还是个人之间进行二手房交易,都可能出现纠纷。购房特别是购买特殊房产前,需要了解相关政策,看自己是否有资格购买。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出现违约情况。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一、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会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与否,来认定双方的合同效力问题。 此前,根据较高院的司法解释,开发商...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其实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房产在我国的价值很高,而这往往也成为了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房产分割裁判也有一定的规则,那到底此时涉及到的裁判规则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争论的焦点,根据《婚姻法》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中六种常见的房屋产权分割裁判规则总结如下: 第一种: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屋,离婚时房...


·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要想确保购买房屋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是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了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防止上当受骗。那购房者应该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了解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确定收房人具备出售标的物的基本要素。其他证件包括: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是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与其他诉讼纠纷一样都存在一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亦即对方就享有由此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因此,当事人应当重视时间上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的相关规定。 一、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的规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


·赠予对方的房产事后能不能反悔
    赠予对方的房产事后能不能反悔 一、赠予对方的房产事后能不能反悔 1、双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公证,亦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2、双方在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约定由双方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亦未办理房产加名登记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但由于缺乏租房经验,往往要求的租金可能与房屋本身的情况不符,这就需要当事人实际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了,那到底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实践的总结,房屋出租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


·出轨离婚房子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出轨离婚房子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两人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来分割。协商时,需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在两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自由分割。这个也是夫妻离婚时最常见的一种财产分割方式,通常情况下,出轨一方因为道德谴责,都会多迁让无过错一方,尽量给予对方需要的物质和精神补偿。 2、法院...


·厂房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厂房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随着城市的发展,厂房的拆迁安置也成了一个大问题。但是,厂房的拆迁安置也是要有协议的,并不是很多人想象的那么容易。那么,厂房拆迁补偿协议范文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厂房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厂房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格式范本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