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一,宅基地补偿标准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1、不是农村户口不能在宅基地建房子

凡是户口迁到城市里的,不能在宅基地上建房子。

2、宅基地审批会越来越难

由于现在大部分的农村地区预留的机动地面积很少了,所以在未来宅基地的审批会很难。现在农村建设正在朝着新的面貌去发展,也就是新农村的建设,所以对于土地的保护会越来越强。

3、宅基地不再免费申请

很多地方开始试点,就是宅基地申请需要交一笔费用,也就是说宅基地申请,不再免费给农民使用了。

4、宅基地房屋出售或者转手,将不能够再次申请宅基地

同样的,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土地的管理会很严格,所以对于宅基地的申请工作也会很严格。

5、宅基地可以贷款

宅基地经过确权。可以进行贷款,对于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情。

6、宅基地经过确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很多农民觉得宅基地经过确权,宅基地就是自己的了,想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其实不是的,宅基地经过确权,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归集体所有。农民朋友只是能够享受到使用权,宅基地确权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所以一定要积极的配合。

7、宅基地也会被回收

很多情况下宅基地会被回收,不会一直放在农民手里,比如:

(1)土地被征收

(2)宅基地买卖

(3)农民自愿退出


相关内容:

·离婚起诉可以在原告户籍地吗
    离婚起诉可以在原告户籍地吗?离婚起诉一般不可以在原告户籍地,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承包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农民承包集体或者国家的土地进行使用,用于耕地或者其他生产活动,这种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十分常见,而且承包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一辈一辈的沿袭下来的,父辈承包后去世后字辈继续使用,所以导致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觉得承包土地使用权是继承下来的,但是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一、承包土地使用权不是继承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并且农村的土地也不适用于继承;继承...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民事主体,在土地被征收之后,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额的,农村生活的村民,一般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无法判断征收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是否正确,所以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
    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怎么办?缓刑转外地被拒绝了可以通过规范书面申请的方式,再次的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


·郑州土地使用证代办授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郑州土地使用证代办授权书范文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委托书格式(1)个人委托兹委托全权办理本人在(指土地坐落),广国用()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宜。委托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人: _____ _____ ,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 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网友咨询,其所在村落分配土地时起了纠纷, 一方和村委联合私下写了份协议书,后又欺骗无知村民领土地证的时候必须签下。但那协议书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内容的,且不属于自愿的。 这种情况下应该找谁进行土地纠纷调解呢?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一、土地纠纷调解的定义 土地纠纷调解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纠纷进行的行政调解,是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方式之一,也是一项必经程...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入城市发展,伴随着父母亲的死亡,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随之而来。不少人会选择翻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与普通的住房是不同的,一个疑惑就产生了: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呢?   二、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1,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首先给一个肯定的结论,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认定?
    土地补偿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认定?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


·异地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异地移送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


·农村普通耕地可以种树,建房吗?
    农村普通耕地可以种树,建房吗? 不能,改变了土地的用途。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同时,该法第36条还作了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由此可见,...


·对于债权法有哪些适用的地方
     一、债权法有哪些适用的地方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4、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