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

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

自国家政策允许民间借贷以来,民家借贷就备受推崇。目前在民间借贷中有复利这样的东西存在。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对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的看法是怎样的呢?我们接下来将为您解答疑惑。

关于复利应否予以保护的问题,不宜一概而论。具体案件情况不同,审判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的处理才能确保具体案件的妥当性。

一、法官审理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案件的看法

首先,要区分是民间借款合同还是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

其次,要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原则;

第三,还要看借款人在诉讼中是否就利息问题提出异议或者就复利问题提出抗辩;

第四、对复利要予以适当保护。

在民间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就复利问题作出约定的,至债权人起诉时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不超出法定利息的四倍时,可以予以保护;超出法定利息四倍的部分,不予保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保护的其实并非复利,而是法律允许民间借款合同可以约定的适当高于银行利息的部分。

在一方为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当事人对复利问题作出明确约定的,只要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利息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人民法院可以对债权人所诉的复利予以保护;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不予保护。

审判实践中遇到案件情况十分复杂,有的涉及许多份合同,有的一份合同约定的借款分多笔发放,有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偿还部分借款,所以利息计算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审判人员非从事金融专业的工作人员,也很难计算清楚。如果借款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均未对利息数额提出异议,也未对复利问题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即可根据证据规则对出借人所诉的利息予以确认,而不再详细计算利息数额及其中是否含复利,判决予以保护;如果借款人或者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所诉的利息有异议或者明确提出不应计收复利的抗辩理由,对复利则不予保护。

所谓适当保护,是指至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债务人仍未依约归还债务,债权人在合同对复利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将借款人应当归还的本息数额合计为本金数,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收复利,人民法院应予保护。

二、法院对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的看法的依据

在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其法律规定有两个:

1、一个是198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第125条:“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是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另一个是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 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该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看,是不保护复利的;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的规定看 ‘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是保护复利的,只有超出第6条规定的限度时才不予保护。

不难看出,《试行》第125条与《意见》第7条的规定相互冲突,适用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因此,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纠纷案件中要支付复利的,并不当然无效,只要复利的计算总额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可。

根据上述的内容来看,民间借贷是否支持复利?法官的判案依据有两种,一种是支持保护,而另一种则相反。那么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到底采用那种依据呢?可以适用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对民间借贷纠纷中要求支持复利的,并不当然无效。我们认为只要复利的计算总额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行了。




相关内容:

·作为债权人拍卖公司财产是否可以参与分配
    作为债权人拍卖公司财产是否可以参与分配?可以,法院拍卖了债务人的唯一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二、法院资产拍卖流程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为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最好签订有关的法律协议。比如说,如果我们酒店要进行债权债务的转让,那么我们就应该签订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协议,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


·并购贷款还款来源是什么,如何办理企业并购贷款?
    并购贷款还款来源是什么,如何办理企业并购贷款? 一、并购贷款还款来源是什么? 1、来源于标的公司 2、来源是标的公司 + 并购方 3、来源于股东(实际还款人) 4、来源于经营现金流、分红或再融资 不管是何种来源,均需做贷款期内的现金流测算分析,并注意两点:1、计算并购贷款多大程度上增加了借款人债务负担?2、审慎考虑并购后的现金流增长。 如果并购方(实际还款人)的综合现金流非常强大,可以承受此次并...


·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一、面对欠钱不还的怎么办? 对待欠钱不还的人最有效的要账方法是,向人民法申请支付令。 1、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2、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债务人在前...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海口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


·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怎么办?1、欠钱不还起诉到法院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2、若胜诉后债务人还是不还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债务人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债务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


·商场拖欠货款如何应对
    商场拖欠货款如何应对 一、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 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宁可自己多跑几趟路,多结几次账,多磨几次嘴皮,也不能图方便省事,把大批货物交给对方代销或赊销。须知欠款越多越难收回,这一点非常重要。很多销售人员都有这样的经验:有些新客户,一开口就要大量进货,并且不问质量,不问价格,不提任何附加条件,对卖方提出的所有要求都满口应承,这样的客户风险最大。 二、货、款无归...


·借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最大的特点在于利息的复利算法,计算公式是按照复利终值=本金×(1+利率)^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实际上下一期的本金是在算上利息的基础上再计算利益,由此利滚利,时间越长需要还的借款会爆发式的增长。1、利率在24%以内的借款需要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约定了具体利息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银行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


·亲友之间的借款该如何规避风险
    人们在遇到经济困难时,第一想到的往往不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是尽可能地向亲朋好友借款。不过,有借款行为就会有一定的风险,而亲友之间的借款如何避免风险呢?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未按时还债,债权人要及时追讨,那对于亲友间的借款怎么追讨才合理?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一、亲友之间的借款如何避免风险 第一、借贷目的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


·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政策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政策是怎样的?一、并购贷款利率是多少并购贷款的利率应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贷款银行的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考虑成本、风险和综合收益的基础上,结合同业定价水平和与客户在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等方面的合作情况,合理确定并购贷款的利率。二、并购的贷款政策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此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禁止投入股权领域,1996年央行制定的《贷款通则》规定,商业银行不许提供并购贷款。2005年...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
    股东在外所欠债务可以查封股权吗可以通过法院查封。股东在股东名下的股权法院是可以查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


·夫妻打算离婚债权怎么办
    夫妻打算离婚债权怎么办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这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