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1、为节约成本,被企业裁员之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按照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被裁,补偿金中是否包含每月应有的补助和奖金?

经济性裁员可依法获得经济性补偿金,经济性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这里的平均工资收入中包含: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

3、员工被调岗,新岗位不想去,可以不去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双方协商一致;

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4、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可否认定为旷工?

如果员工在不愿意调岗的情况下,拒绝去新的岗位上班,这很容易被企业以旷工为由行使合同解除权利。但是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有两个重要前提:

第一,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第二,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所以,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

5、一旦被用人单位裁员,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如果不幸成为用人单位中裁员中的一位,那么需要分清楚的是公司是不是违法裁员?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6、所谓的赔偿金和补偿金有什么区别吗?

从主张依据的法律基础上看,赔偿金是基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的责任,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合法情况下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承担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相关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及依据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及依据是什么?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


·隐名股东能直接参与清算吗?
    隐名股东能直接参与清算吗?不能。法律条文中从未有名词“隐名股东”。它是公司法实践中对虽实际出资,但未在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中具名的与公司有一定关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俗称,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称之为“实际出资人”。俗称虽为“隐名股东”,但实际并没有股东资格。所以隐名股东并不能依据公司法中有关股东的权利直接主张权利。二、隐名股东通过取得股东资格达到利用公司清算程序维护权利的目的根据公司法...


·公司法企业清算需要支付员工赔偿吗
    我们知道,一般公司若遇重大危机且无法筹集足够资金来使公司起死回生的话,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申告破产的。如果一个公司已经破产,那么之后是要按照程序进行清算的。那么公司法企业清算需要支付员工赔偿吗?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企业清算是否包含对员工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每间公司在面临破产时,都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偿还之前欠下债务、收回债权和分配剩余的财产,这些就是清算费用,这是在清算期间一定会发生的费用。因此在会计中,我们有必要对于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做出详细而精确的记录。接下来本文会对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的正确处理方法进行详细说明,请您往下阅读。 一、破产清算会计的主要内容与程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人会不会坐牢
    企业破产法人会不会坐牢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有罪。《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导致破产的原因很多,老板如违反了上述的规定,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层,第二,该违反必须是又人起诉,第三,该起诉又被法院以...


·破产债权的的构成条件具体是什么
    破产债权的的构成条件具体是什么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针对公司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状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任何决策都要依法办理,如果公司在资金周转不灵将面临倒闭的情况就需要进行债权债务清算,那么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1、概念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1、为节约成本,被企业裁员之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按照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被裁,补偿金中是否包含每月应有的补助和奖金? 经济性裁员可依法获得经济性补...


·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统计。同时,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清算组还将代表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流转活动,其活动效果直接归于破产企业,如果不在时间上给予限定,破产债权会不断出现和堆积,破产程序将难以终结。 当然,...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晓峰。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指出了破产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企业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有助于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