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一、小产权房拆迁如何补偿?由于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则要看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作为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补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张。具体怎么赔法应参照当地拆迁补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准。对于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实行公平补偿标准,区分房屋用途是住宅用途还是商业用途,参照交易价格、周边国有土地上商品房市场价格,以市场比较法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1、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2、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相关内容:

·商品房标准层高是多少《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
    商品房标准层高是多少《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


·申请住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如下(公积金贷款):(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买房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是一样的吗 二手房没有按揭,只有抵押,一手房是存在按揭的。两者是有区别的 先说共同点:第一,两者的首付相同,利率也是相同的,具体还要看你个人的贷款记录及信用状况。 不同点,一手房按揭主要针对期房,也就是还没有建成的房子,这时候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做一手房按揭的话,是先由开发商向指定银行担保,待取得房产证之后,再由开发商代办理抵押事宜。 二手房贷款主要是指,以现有的房产...


·一、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吗? 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的,无理由缺席开庭审理的,法院和主审法官会做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这是一定的。对方在立案审理前不接传票那是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其它的送达途经送达的,既然已经开庭审理了那就说明传票以及相关诉讼文书已经送达了。 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子是一个最重要的固定财产。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会涉及到房子等共同财产分割。有时候,双方出于对孩子的疼爱,会决定将房子赠与孩子,这样也算是尽到了为人父母的义务。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一、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


·房屋抵押如何申请?
    房屋抵押如何申请? 一、房屋抵押如何申请? 房屋抵押是把现已经拥有的房产抵押给银行或者专业机构换取流动现金的一种方法,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选贷款机构,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先是选择个好的贷款机构,虽说银行贷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也一直是一块硬伤。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多,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快。所以说,选择一个合适自己的贷款机构是整个贷款流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


·房产证信息登记错误怎么办?
    房产证信息登记错误怎么办? 一、房产证信息登记错误怎么办 方法一、申请更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


·一、买房子限购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限购是什么意思?房产限购就是限制购房的数量,各地限购令大致如下:本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不能购买第三套房,外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不能购买第二套房,外地户籍购房必须提供连续若干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具体年限以当地政策为准。2017年具现在购房限购政策如下:1、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流程是怎样的?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流程是怎样的?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的流程是先获得待继承房屋的房产证,然后在按照一般房屋买卖的流程将房屋出售。具体流程如下: (一)继承房产的流程 1、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法定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1)房产法定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一、在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吗?
    一、在婚后买房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吗? 1、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 3、婚后买房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