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房子是现在很多人结婚都看中的东西,一些女方在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引发许多纠纷。那么,针对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房产的新规定。一、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在国内许多城镇,都有婚前买房的习气。女方家长通常会要求男方成婚前必须得购买一套婚房。此刻,一些有经济能力的爸爸妈妈都会在量力而行的范围内资...
·现在买房子首付多少 现在买房子首付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看自己的情况。3、买房首付一般是:办...
·《民法典》由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怎么分割? 《民法典》由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怎么分割?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一、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
·房产继承权放弃要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房产等财产的继承来说,在财产分割之前没做放弃的意思表示的均作为接受继承,所以要放弃房产继承权必须做出相关的表示,在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时,必要时可以进行放弃的公证。在接下来的文章里,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房产继承权放弃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放弃房产继承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
·房屋征收程序 房屋征收程序 一、申请征收房屋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发展改革部门核发); 2.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 3.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城乡规划部门核发);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满足的情形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过程,此时不仅可以对双方起到一个保护的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过程,此时不仅可以对双方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并且之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应当房屋买卖合同的。那现实中究竟应该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处理租房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处理租房合同?也就是说,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东应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直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
·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哪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
·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房产应当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执行继承。老人未留下遗嘱情况下如果房产要户给其中一个继承人,需要其它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一、出资购房股东以公司的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吗? 一、出资购房股东以公司的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吗?股东出钱以公司名义买房,是合法的。公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首先,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只要是以公司名义购房,均需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其次,公司购房还得多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人名下,也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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