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内容: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对婚姻的思想转变,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意味着要面对财产分割,房子也是财产的重要一部分,尤其房子是一个人的归属,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受到您的广泛关注。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的有关知识。 八种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没有限制,关于双方离婚后,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何时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上没有严格的规定。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若协议离婚后房产由一方过户于另一方,此种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均无二意,对方也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按照正常的程序递交材料就行了;如遇对方不配合,协议确认的房屋归属人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若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条款)方式解决争议,即以对方违约为...


·对离婚律师来说,夫妻双方离婚诉讼当中的房产分割是代理数额比较
    对离婚律师来说,夫妻双方离婚诉讼当中的房产分割是代理数额比较大的部分。所以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分割,不管最后的房产分割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都需要向房产纠纷律师支付一部分的代理诉讼费用,各地律师的收费肯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北京海淀的收费是多少? 一、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北京海淀的收费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对于离婚案件中涉...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要向人...


·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一)一般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登记,打印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


·在我国买房子首付多少最划算?
    在我国买房子首付多少最划算? 首付比例及贷款金额具体要以当地监管政策为主 1、商业贷款:其实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各地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也会有所不同的,所以对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也是一个比较难以掌握的点。但是按照现有的首套房的执行标准来说,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也就是如果你要买价值一百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最少就是100万乘以30%等于30万元。 2、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
    处理租房纠纷的部门是哪个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


·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
    一、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 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可以按照房屋的面积和房屋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来获得拆迁权益。自己建造的房屋拆迁是可以获得拆迁的权益的,包括有货币补偿,也包括有原地回迁,一般当地的政府会制定相关的政策。 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内容是什么? ( 编号: )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


·一、网签备案期房如何过户?
    一、网签备案期房如何过户? 想要过户就必须要带上: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


·二房东转租第三方毁约怎么办?
    二房东转租第三方毁约怎么办?第三方毁约的可以要求按照合同条款来赔偿,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民法典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二、《民法典》...


·如何按揭购买商品房,按揭房能不能退
    如何按揭购买商品房,按揭房能不能退 一、怎么按揭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这里提醒您,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然的话,就会对承租人构成违约。那要是发现出租房有瑕疵的话,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承租人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有瑕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房屋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