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房产分配

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重点对离婚房产的分配作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新婚姻法如何规定离婚房产分配的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分析。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新的婚姻法中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新规定,在您看来有点不近人情。有人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无能男人的救星。其实,也不能这么说,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一种作用就是引导,面对越来越多的物质人,新的婚姻法目的在调整社会中人们偏离正轨的价值观。此事也不全是坏事。夫妻离婚如果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的,则可以参考上述的规定来操作,但如果产生了纠纷的话,建议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相关内容: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一、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一、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1、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2、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


·租房怎样需要赔违约金
    租房怎样需要赔违约金 一、租房怎样需要赔违约金 在租房的时候,双方都要遵守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需要赔偿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比如双方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如果约定的...


·在社会生活当中,由于我国的租房群体是非常庞大的,所以说,因为
    在社会生活当中,由于我国的租房群体是非常庞大的,所以说,因为租房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其实在发生房屋纠纷以后,房东和房客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当事人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哪里? 一、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哪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


·新买的房子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新买的房子,如果是全款买的,是可以做抵押贷款,贷款买的则不行。办理抵押贷款,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以下(含)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赠与继承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对于房产权属认定和共有房产分割的规定与之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判定依据的情形和条件也更加复杂,对于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如何分割,特别是涉及单方、或双方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加之该房产性质为安置房,如何判定就更为复杂了,那么,《民法典》关于房产赠与继承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


·三年限售的房子怎么卖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不存在无效情形,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不能及时过户,不能从法律上获得房屋产权,风险很大,容易发生一房二卖,因为现在房产增值很快,在利益驱动下,有人铤而走险,不建议购买此类房产。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文件《关于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实现及撤销备案限制的函》。文件中显示,为统筹房地产市场调控,提振市场信心,经百城办例会研究决定,现取消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申请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申请清贷款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贷款申清书;借款人的身份证,属于夫妻共有的...

·租房遭遇黑中介,我们该怎么办
    租房遭遇黑中介,我们该怎么办1、登陆这个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一下该租房黑中介公司是否注册,并记录公司的法人、地址、税号、机制、注册地等信息。2、登录各城市的工商局网站,如包头市工商管理局网站,进行实名投诉与举报租房黑中介公司,同时12315电话投诉。3、如果该租房黑中介公司已备案,可以登陆各城市住建委网站进行投诉举报,并同时拨打各城市住建委电话投诉举报租房黑中介。4、如果该租房黑中介...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 一、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然后对于对方的部分进行折价补偿,离婚分割财产时按揭房屋的归属,主要是综合当事人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产权证书中刊载的权利人姓名和按揭房屋首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来认定的。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一、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分户与继承没有关系,分户一样有继承权。《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在生活中,商品房由于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商品,不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如果您想要退房,就要选择合理的时间,否则,有可能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那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发现以下退房的情形的,比较合理。主要有: 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