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确权结束后,没确权的土地会怎么处理还有使用权吗?

土地确权结束后,没确权的土地会怎么处理还有使用权吗?

 没确权的土地不会怎么样,确权是为了给自己的土地颁发一个属于个人所有的证明或者证书,一来是为了保护农民权利,二来国家是为了考虑土地流转做基础性的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做准备,进而解决年轻人没人种地的问题。

  土地不确权还有使用权。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房地产可谓是现在的大热的问题,可能想要真正拥有一套房子,可能会花上很多人一辈子去实现。那么到了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那套房子还是否是属于业主本身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究竟土地使用70年后我们的房子会怎么样,毕竟一套房子来之不易,那么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番。 一、70年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呢?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的区别是什么? 虽然我们都能听说,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方面有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对于土地所有者来说,那么如果涉及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出让以及转让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根据有关的说法,他们之间的主体不同,具体我还得看下面的文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的注册、经营、解散的有关事项在公司法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在我国,设立公司时应对公司的经营地址、注册资本等进行登记,以方便相关部门的管理。但实际上有许多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不同的。那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未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此外,...


·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
    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以下方式: 1、从游客开始处于旅游公司的控制之下合同即开始履行,从游客受旅游公司控制到结束受旅游公司控制的所有地点都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 2、旅游公司所在地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 二、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 1、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


·一、承包土地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一、承包土地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已经生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土地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


·夫妻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一、夫妻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


·新婚姻法女人是不是处于不利地位?
    新的婚姻法出台后,产生变化的一些内容,特别是关于离婚房产分配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尤其是造成了大多数女性的一片哗然,觉得新婚姻法中婚前男方购买房产不参与分配、婚后双方财产购买的男方房改房也不参与分配,这些规定过于偏袒男方,对出于弱势的女方尤为不平,那么,新婚姻法女人是不是不利呢? 新婚姻法的规定,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一、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依照《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负责下列具体工作: (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二)发布征用...


·转继承配偶可以继承吗?转继承配偶的地位是什么?
    在实际转继承问题上,人们对转继承配偶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疑问,致使当事人在处理转继承问题时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对“转继承配偶可以继承吗”这一问题进行了的探讨,以进一步分析了转继承配偶的地位是什么? 在明确了转继承的转移客体是被转继承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所有权,则被转继承人的配偶作为其合法继承人当然具有转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但其与被转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又有所不同。根据我国...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征地过程中的“一书四方案”分别是哪些? 一书四方案”是土地征收审批过程中,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等情况制作的审批材料,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1、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


·机场迁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有哪些?
    机场迁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有哪些? 机场迁建征地补偿主要包括有哪些? 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等。 征收房屋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下简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